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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事务所
英文全称: GRANDALL LAW FIRM

简 称: 国浩律师事物所
机构性质:
机构分类:
办公地址: 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层
联系电话: 021-52341668
网址: www.grandall.com.cn
E-mail grandallsh@grandall.com.cn

机构简介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组建的中国第一家亦为唯一一家律师集团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组织结构图: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现有五十余名合伙人。90%以上的合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其中多名合伙人为我国某一特定领域法律及相关专业之著名专家和学者。而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律师秘书及支持保障人员近300人。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设有银行与金融专业委员会、证券与资本专业委员会、公司与商业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开创了中国律师业规模化、专业化、团队化之先河。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十五名律师经中国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之专业资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取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事务的资格以前,本所即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之专业资格。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十一名律师经中国司法部、国家科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具有从事产权界定之专业资格。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六名律师经中国司法部、国家计委审核,具有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业务之专业资格。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七名律师经中国司法部、经贸部审核,具有从事外贸企业股份制改造职工持股业务之专业资格。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及部分律师系香港联合交易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NASDAQ证券交易市场、澳大利亚悉尼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国外证券交易机构认可的可为证券、基建项目出具法律意见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及中国律师。

    中国证监会第六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负责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授;同济大学教授;云南大学教授。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lxw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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