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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编号G32019BJ1000098)

2019-05-29 11:28:39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项目名称

深圳市南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BJ1000098

转让底价

1323.1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5-0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9-06-03

所在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电话:13466782390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擎 / 联系电话:83143020 |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南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朗山路7号南航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阎海峰

成立日期

2007-12-11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70030030B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航空电子,机载设备,舰载设备,汽车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产品,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航空电子,机载设备,舰载设备,汽车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产品,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深圳市南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1323.1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396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5、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96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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