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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介绍

2019-12-17 15:15:00 作者: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由省、市政府共同出资400亿元设立,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多只母基金,形成不少于2000亿元规模的母基金群。母基金再通过出资发起设立或增资若干只子基金,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形成不少于6000亿元的基金规模。

引导基金重点支持设立母基金,也可根据需要直接出资设立或增资参股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设立的母基金和子基金,以下简称母〔子〕基金),或直接投资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引导基金支持设立产业类、创投类、基础设施类母基金,其中产业类和创投类母基金规模占母基金总规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根据市场需求和基金特点,合理规划基金产业、区域分布,防止在同一领域、区域设立基金过于集中或分散。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及引导基金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下,母(子)基金既可平行出资,也可引入结构化设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具体细则: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19/3/29/art_72191_5073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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