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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手!多家私募出大事:竟有挪用基金资产的!

2020-11-19 10:07:46 作者: 来源:中国基金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违规不断,又有私募遭监管约谈!

  近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发布多条通知,多家私募遭公开谴责或约谈,被“点名”的私募多涉及承诺最低收益、产品未备案、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挪用基金财产等情形。

 中证鼎锋董事长宋辉遭约谈

  涉嫌私募未备案等2宗违规行为

  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发布的深证局机构字〔2020〕203号显示,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鼎锋)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涉嫌通过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通道发行产品等违规情形或违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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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辉作为相关监管系统中登记报备的公司主要联系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董事长,应履行配合监管的法定义务,有关违规线索也需向宋辉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取证。此前,深圳证监局已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要求宋辉到我局接受监管约谈,但宋辉均未履行配合监管义务,也未说明或提供正当理由。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监管职责,进一步查处中证鼎锋违规行为,现通过公开通知的形式向宋辉告知,请宋辉于2020年11月20日前与深圳证监局指定电话联系,确定监管约谈时间及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具体要求,并切实按期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如宋辉仍拒不履行配合义务,深圳证监局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中证鼎锋成立于2015年7月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850万元。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比例70%,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与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0%。目前,中证鼎锋旗下仅有一只产品“中证开元地产母基金”。

  端盈投资承诺最低收益

  法人遭监管约谈

  无独有偶,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还发布了关于深圳市端盈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有关负责人接受监管约谈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深圳证监局于近期对深圳市端盈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端盈投资)开展核查。经核查,深圳证监局发现端盈投资存在变相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违规情形或违规线索。



  另外,蔡雪平作为相关监管系统中登记报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履行配合监管的法定义务,有关违规线索也需向你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取证。此前,深圳证监局已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要求蔡雪平接受监管约谈,但其均未履行配合监管义务,也未说明或提供正当理由。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监管职责,进一步查处端盈投资违规行为,现通过公开通知的形式向蔡雪平进行告知,并于2020年11月27日前与我局指定电话联系,进一步确定监管约谈时间及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具体要求。如你仍拒不履行配合义务,我局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瑞川资产与4高管被公开谴责

  存在保本、挪用基金财产等6项违规行为

  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深圳瑞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川资产)及高管欧国明、叶霞、刘辉德、陈崇军采取公开谴责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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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瑞川资产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评估、挪用基金财产等情形。

  由于瑞川资产相关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监管措施决定:通过深圳证监局官方网站、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微信公众号和深圳私募信息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对瑞川资产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同时,深圳证监局指出,瑞川资产应当在收到本监管措施决定后,立即开展整改规范工作,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全面清理核查基金财产情况,主动与投资者做好沟通解释,全力配合做好相关风险处置和独立清退工作,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你公司拒不配合监管,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改、妥善处理相关风险或全力配合有关方面牵头开展的独立清退等工作,将进一步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惩戒措施。

  此外,瑞川资产4位高管也被采取公开谴责措施。其中,欧国明于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在瑞川资产担任副总裁,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担任总裁,负责瑞川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相关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叶霞于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在瑞川资产担任总裁,负责瑞川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相关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刘辉德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公司相关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陈崇军作为瑞川资产相关私募产品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统筹调配负责人,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相关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瑞川资产已被列为异常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瑞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记成立,机构类型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天眼查数据显示,瑞川资产等股东为深圳市君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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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金业协会网站上显示,瑞川资产的机构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18年6月,同时瑞川资产已被列入异常机构。主要原因为,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相关信息更新事宜);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相关信息披露报告备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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