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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脱敏不公开”,疫情防控与隐私保护的最佳平衡点

2020-12-15 13:34:40 作者: 来源:央视新闻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这两天,随着央视相关报道的播出,新冠肺炎患者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引发广泛关注,“经脱敏处理的个人信息才可公开”上了微博热搜。所谓“脱敏”,简单说就是通过技术处理,实现对敏感隐私信息的可靠保护。比如,用匿名代替真名,隐去身份证号中的部分数字等。

事实上,在规定层面,保护患者隐私的要求是明确的,并无“讨价还价”空间。早在今年2月,中央网信办在《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必须要经过脱敏处理。

遗憾的是,尽管规定明确,执行环节却多次出现问题。前几天,一名20岁的成都女孩感染新冠肺炎后,一则包含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未经任何脱敏处理的信息,在网络上被转发扩散,对其生活方式的猜测、调侃、谩骂“扑面而来”。一个不幸感染新冠肺炎的受害者,本人及家人竟还要承受这样的二次伤害,令人同情,也令人愤怒。而据媒体披露,自疫情发生以来,仅媒体报道的新冠肺炎患者个人信息被泄露事件就超过10起。

近年来,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人们有了越来越清晰深刻的认识。该不该、能不能披露他人隐私,在平时,这本不是问题,但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人们的认识出现了分歧。一部分人认为,公开患者信息让更多人知晓,有助于疫情防控工作。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一再发生也表明,在这个问题上,模糊甚至错误认识仍存在。为了明确是非、弥合分歧,我们可以从法规、法理中寻求答案。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很重要,不过,这一权利并非绝对的,有关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收集、处理公民个人信息合法、正当。同时要强调的是,由于事关公民隐私保护,即使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收集、处理个人信息仍应当遵循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就疫情防控而言,如果不收集、处理某一方面的信息会影响到防控工作,该信息就是“必要”的;对非必要信息的收集、处理,则是“过度”的。

以公开患者信息为例,其居住地、一定时间内的行动轨迹,涉及到与其有过“交集”者的防控,这方面信息是必要的;而其真实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公开与否并不影响防控效果,它们是非必要的,公开即为过度。当然,从提高可信度、引起公众重视考虑,有关部门仍可选择公开相关信息,但必须经过脱敏处理,让公众从脱敏后的信息中知晓有这事儿,以实现公众知情权和患者隐私权的平衡保护。

眼下,我国一些地区零星出现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各地需严防死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是前提,具体到患者信息公开环节,“非脱敏不公开”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疫情防控与隐私保护的最佳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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