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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优化债市发展环境需市场各方做好自律

2020-12-22 10:05:49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12月20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在深圳先行示范区首届金融峰会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2020年会上表示,优化债券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健全市场约束和惩戒机制,培育合格机构投资者,增加市场交易活跃度。

  近日,关于规范和优化债券市场发展,中央层面亦多次发声。市场人士认为,健全市场约束和惩戒机制,既需要监管层强化发行人的信披责任,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也需要债券承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内部控制。此外,发行人需履行自身责任,投资者需提升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

“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利益相关者、估值机构等对债券发行的准入要求、定价机制和评估管理共同形成了债券市场的市场约束和惩戒机制。而以政府和监管部门为核心建立的债券发行及交易的制度法规,则构成了债券市场的政府约束和惩戒机制。”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湛认为,优化债券市场发展环境,需要市场各方共同努力。从监管层来看,一是强化债券信息披露。建立并完善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的信披制度,保证发行人能够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强化信披的监督和违规处罚机制,增强信披的针对性和风险揭示作用。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构建符合债券市场发展规律的债券纠纷司法救济制度,加强债券市场司法保障,明确债券违约纠纷案件、欺诈发行、虚假陈述以及发行人破产等债券违约相关事项的处置方式,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各责任方违法违规的惩处力度,能够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债券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而言,李湛认为,应明确自身义务和应负责任范围,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强化自身内部控制,在自身工作范围和专业领域内做到勤勉尽责,公正客观的履行自身职责。此外,发行人应正确认识自身权利义务,正确认识违法违约成本,避免债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侵占公司财产损害投资人利益以及逃废债等问题的发生。投资者应主动强化自身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置能力,建立完善的投资体系。

  实际上,自11月下旬以来,从中央层面到金融监管部门纷纷发声,打击“逃废债”行为,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1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并提出五方面要求。

  11月27日,证监会对永煤控股及相关审计机构涉嫌债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同时,证监会表示,将与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密切协同,按照国务院金融委“零容忍”的工作要求,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2月16日至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完善债券市场法制,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

  “近期,由于债券市场形势波动,中央层面反复对债券市场作出要求。”财达证券总经理助理胡恒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优化债券市场发展环境,需要市场各方应认真做好自律。第一,市场的约束机制要求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证券公司等机构严格遵循信披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第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及保护,严禁政府违规担保,但同时有关部门需要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第三,完善债券市场制度体系,市场的运行需要健全的法律及制度作为支撑;第四,对“逃废债”等恶劣行为,地方政府以及监管部门需要严厉打击,发挥政府的行政惩戒、机构的自律惩戒以及市场惩戒等。

  对于培育合格机构投资者,增加市场交易活跃度,李湛认为,探索合适的违约债券定价机制以促进违约债的交易流转,引入AMC、专业高收益债投资机构等多类机构参与违约债市场,有助于增强高收益债市场流动性,建立健全我国债券市场的风险定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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