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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事件问责拉开序幕 交易商协会对相关中介机构予以警告

2021-01-11 09:43:58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针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及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调查后,8日晚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海通期货和东海基金予以警告。相关被调查机构的违规细节被曝光。

  去年12月,海通证券曾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债券融资部、固定收益部、海通资管、海通期货的4位相关负责人被问责处罚。

 永煤事件问责拉开序幕

  1月8日,交易商协会公布了4份自律处分信息。

  自律处分信息显示,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

  二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海通期货和海通资管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均存在以下两项违规:

  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

  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此外,东海基金也收到自律处分,其作为某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市场秩序;二是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交易商协会称,对海通证券、海通期货、海通资管和东海基金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协会已将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债市严查中介机构违规

  随着永煤违约事件不断发酵,海通证券多个部门和子公司均卷入风暴口。

  去年12月20日,海通证券曾就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问责工作,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早前在2020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将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海通也是最早被调查的机构之一,而且多个业务条线都牵涉其中。

  海通证券被自律调查之后,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原银行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机构均被交易商协会点名。

  交易所债券市场也对此作出反应。

  去年12月1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发布了《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海通证券债券业务或受影响

  实际上,债券业务一直是海通证券的强项。就2020年的债券承销业务来看,数据显示,海通证券债券总承销金额为4811亿元,排在券商第五位。其中公司债的承销规模占据大头,有1494亿元。

  海通证券在2020年半年报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稳中求进,主承销信用债券439期,同比增长44%;主承销金额2259亿元,同比增长26%。

  固收是海通证券的“王牌”业务,近期却面临严监管的压力。

  2020年7月,中证协关注到海通证券等8家证券公司在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过程中,存在承销费报价偏低的情况,对相关事宜启动自律调查,并对相关机构采取自律措施。

  数据显示,海通证券2020年参与主承销的债券违约次数居前,违约债券来自泰禾集团、北大方正等。

  此次自律处分是否会对其债券承销业务及相关排名带来影响呢?

  “目前交易商协会的自律处分只是序幕,下一步监管机构或有进一步处罚,如果牵涉到评级下降或业务暂停可能会带来较大影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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