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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银行理财产品整改“重形式轻实质”

2021-07-19 10:12:39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资管新规过渡期余下不足半年个别银行理财产品整改“重形式轻实质”

  中国银保监会日前披露,一季度涉及理财类业务投诉环比增长35.1%,增速排在各类投诉业务首位,国有大行理财投诉增长超过六成。

  具体来看,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接收并转送的银行业消费投诉中,涉及理财类业务投诉4510件,环比增长35.1%,占投诉总量的5.8%。在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诉中,理财类业务投诉2926件,环比增长62.4%,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11.7%;在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诉中,理财类业务投诉899件,环比增长17.2%,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2.8%。邮储银行理财类业务投诉量位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第一。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的理财类业务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位。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21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后的最后一年,银行理财应加快转型创新,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推动理财业务行稳致远。

  新增业务快速扩张

  违规行为屡有发生

  《证券日报》记者7月14日在黑猫投诉上以“银行理财”为关键词搜索到2187条消费者投诉。主要投诉问题包括:以办理理财的名义诱导购买保险,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为负,欺骗承诺收益率等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行理财类业务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7月12日,一家国有大行上海分行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37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四方面,其中一方面为部分理财业务销售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1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同时发布20多份行政处罚决定,多家银行被罚,处罚原因包括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等等。

  谈到理财类业务的投诉点,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理财类业务得到了越来越多银行的关注,为了获得更多理财业务手续费和相关代理业务手续费,野蛮生长的现象屡见不鲜,违规代销行为更是屡有发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银行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为追求产品销量,夸大预期收益、忽视预期风险,或者忽视潜在理财产品的投资内容。信息不对称最终导致了消费者体验不佳,并可能激化为投诉。

  据了解,《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1年底结束。“资管新规过渡期节点临近,对应的理财业务转型压力也不小,违规理财业务压降、净值化转型使得银行急于寻找新增业务,很可能导致新增业务快速扩张情况下合规缺失和管理无序等问题。”陶金进一步解释。

  过渡期剩下不足半年

  金融机构整改需加快进度

  资管新规过渡期不足半年,金融机构整改进度如何?盘和林表示,整体而言,金融机构账务分离、自营资管分离、机构分离、产品体系分离、客户分层都在推进当中。但个别银行在进行过程中,重形式而轻实质,只是做了形式上的分离,实质上还是以银行信用为理财产品担保。

  近几年,银行理财逐步从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化转型,产品净值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出现波动。同时,产品运作模式也从原来的封闭型转变为可随时申赎的开放式或定期开放产品。对于投资者而言,“打破刚兑”已经不再是口号。

  但是,有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两年,自己在银行投资的理财产品均为净值型产品。虽然理财经理会提示投资有风险,最终收益以到期时产品净值来计算,但是很多理财经理会用“过往产品均不低于给出的预期收益”等话术进行推销,给部分投资者造成误解。

  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4月份公布的资管新规,为包括理财业务在内的资管业务发展确定原则、指明方向。资管新规公布后,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相继出台。今年5月份,《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销售新规)公布。经过三年多的努力,银行理财制度规则体系更加完善。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纷纷成立理财子公司,外资机构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业已开业运营,理财业务专业化经营能力不断提升。

  “我国资管市场发展时间不长,理财公司刚刚起步,投资者专业素质和风险承受能力还需要提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既有助于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也是理财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董希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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