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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询价新规发布后 上交所开出科创板网下询价违规首单处罚

2021-11-01 09:53:35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科创板IPO询价新规发布后,上交所对科创板网下询价违规开出首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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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晚间,上交所对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恳资产”)予以监管警示并采取监管谈话的决定。据上证报记者了解,上交所日前开展了第四轮科创板网下投资者专项现场检查。经查,嘉恳资产存在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内部研究报告流于形式等违规行为,且嘉恳资产在上一轮现场检查中已被监管书面警示。

  有资本市场研究专家表示,IPO询价市场化改革已初显成效,“抱团压价”情况有显著改善,前期存在的问题基本解决,机制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效。传导到二级市场,市场博弈加大,出现阶段性破发现象,终于破解了“无脑打新”的长期异象,发行询价逐渐回到了正常轨道。在加大市场自身调控能力的同时,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监管也要常抓不怠,严防违规行为钻制度改革的空子。

  两大细节暴露询价“顽疾”

  具体来看,嘉恳资产此次违规主要暴露在两大细节上:

  一是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上交所发现,公司内部研究报告建议区间与最终报价均由新股询价负责人一人基于报价软件建议确定,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报价复核机制履行不到位,通讯设备管控履行存在一定缺失。

  二是内部研究报告流于形式,未能体现在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上交所注意到,公司内部研究报告缺少估值参数设置及逻辑推导过程等必要内容,报告建议区间缺少客观研究支持。最终报价未能体现出充分、审慎的研究过程,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未能充分有力支持公司最终报价结果。

  上交所认为,上述行为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七条、第九条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嘉恳资产已非首次违规。在上交所今年6月实施的现场检查中,嘉恳资产因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定价依据不足等问题,已被上交所采取书面警示措施。本次检查发现,公司事后整改不到位,相关问题并未明显改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并采取监管谈话。

  上交所要求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新股询价相关负责人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10:00至上交所接受监管谈话,说明有关情况,并请提供科创板新股询价相关的书面自查整改报告及新股报价软件的相关材料。

  上交所进一步表示,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做好内部规范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询价制度流程,规范询价行为,做到定价依据合理、决策流程完备,真正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定价能力。

  对网下询价违规“严”字当头

  针对前期出现的网下投资者“抱团报价”现象,上交所已建立了面向网下投资者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新股报价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强化报价明细数据定期分析、排查,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违规行为依法从严监管。

  自去年四季度起,上交所已开展三轮网下投资者现场检查、两轮监管约谈,涉及机构数量近50家,对存在违规或异常行为的主体公开相关监管措施12次,积极发挥交易所一线自律监管的督促规范、警示威慑功效。在7月进行的第三轮现场检查实施后,定价水平明显上升,报价集中度有一定程度下降。

  10月12日至15日,上交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部署开展了第四轮科创板网下投资者专项现场检查,强化报价监管威慑,引导督促网下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发行承销活动。嘉恳资产上述违规行为就是在第四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个案。

  嘉恳资产整改不严、屡次违规也给上交所后续监管带来新的思考。从本次检查情况看,经过前期多轮现场检查与宣教,网下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报价的规范性总体有一定提升,但仍在内部制度流程健全性、决策流程规范性以及文档资料完备性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未在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问题在本次受检查对象中依然普遍存在,包括内部研究报告缺少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最终报价缺少充分的定价依据支持、主观随意性较强,没有严格履行报价决策程序等。记者了解到,上述问题将作为未来检查的关注重点,对于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问题的,监管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则严肃处理。

  网下询价监管进入常态化

  针对近一段时间内IPO发行上市家数相对较为集中的情形,上证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一批企业在获得IPO批文后,等待询价政策的优化措施;二是由于临近三季度末,一批企业要赶在三季报更新前完成发行。目前尚未出现企业因破发而延缓发行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告,已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签署《加强注册制下新股网下询价监管协作备忘录》,共同加强对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监管。根据公告,《备忘录》明确了网下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的认定标准,由沪深证券交易所发挥信息数据优势,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科技监管手段,开展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监测,协会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监测结果,及时发布网下投资者关注名单、异常名单等。三方还将共同加强网下投资者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自律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自9月18日注册制下发行承销一系列新规实施后,买方内部博弈明显加大,“抱团压价”情况有显著改善,前期存在问题基本解决,机制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监管层在完善基础制度建设的同时,正联手加码自律监管,未来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监督、监测、检查将趋于常态化,对于一些触碰规则底线、挑战监管的行为将不断加大惩处力度,以保证制度效用运行在正确的航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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