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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严格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考核评估结果奖惩机制

2021-11-10 14:07:33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11月9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近期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对各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评估结果,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方案。国务院国资委强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大部分重点任务基本做到进度达标,当前工作重点是抓效果达标,关键手段是抓考核评估。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各地要将改革考核评估的结果与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挂钩,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挂钩,并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范围。同时,积极鼓励各单位探索建立将改革考核评估与其他综合考评结果挂钩的机制。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1年第九次例会上表示,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就必须按照明确的目标、具体的要求、严格的标准,扎实做好考核和评估相关各环节工作,形成有力有序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的工作机制。

围绕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估检验和强化三年行动落实成效的工作机制,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八点要求。一是全面对标对表,认真梳理分析自身改革整体进展状况。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细化完善考核和评估方案。各中央企业、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本企业、本地区的改革考核和评估体系,将考核和评估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三是主动前移工作关口,抓紧补齐短板、弥合差距。四是抓住深层次矛盾和老大难问题,动真碰硬综合施策。五是推动全面覆盖、层层穿透,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考核和评估要引导扩大改革“覆盖面”、提升改革“穿透力”。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都要在各层级国有企业全面落实,不存在无需改革的“飞地”,更不允许搞“选择性改革”。六是推动基层探索创新,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也要做好“自选动作”。七是突出经营机制转换,真正实现改革“形神兼备”。考核和评估工作要引导各中央企业、各地在有“形”的基础上,进一步“练好内功”。八是实施与经营业绩考核等的刚性挂钩,强化考核和评估结果应用。

为了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保障和支撑,国务院国资委还提出了考核评估要做到“责任实”、“依据硬”、“数据准”的要求。要求中央企业、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加快形成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建立健全能定责、可追责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坚决杜绝“纸面”改革、“数字”改革。严把数据报送质量关。

记者了解到,明年一季度,国务院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截至2021年底的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第一次考核,并对地方进行第二次评估。

翁杰明强调,各中央企业、各地要抓住开展考核和评估前这一段宝贵的时间窗口,聚焦进度相对滞后、差距仍然明显、效果尚未显现的改革任务,有的放矢、提速加力,做到跑表计时、到点验收。对于考核和评估方案中未涉及的改革任务,也要对照自身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查找问题与差距,及时采取追赶措施,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确保“铃响交卷”,并且要交出高质量答卷。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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