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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大规模扩产要歇歇了?工信部给出了量化指标

2021-11-19 09:41:43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11月18日,工信部网站发布消息,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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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条件》对新建设的锂离子电池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提出了量化指标。

  具体来看,消费性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00Wh/L。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动力型电池,《规范条件》要求,能量型电池能量密度≥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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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内三元电池不管是单体能量密度,还是电池组能量密度,均已超过上述要求。而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电池组能量密度在CTP、刀片电池等新技术的应用下也超过120Wh/kg,但单体能量密度仍低于180Wh/kg,约为160Wh/kg。

  这意味着,若上述要求成为产业布局和项目扩产的门槛,短期内可能会对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扩产带来影响。

  除能量密度要求外,《规范条件》对锂离子电池的正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也同样明确了量化指标。

  比如,正极材料中磷酸铁锂比容量≥150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75Ah/kg;负极材料的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湿法双向拉伸隔膜的纵向、横向拉伸强度分别要≥100MPa、60MPa;电解液的水、氟化氢、金属杂质单项含量要分别≤20ppm、50ppm、1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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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关注的是,《规范条件》还对锂离子电池企业的综合能耗提出要求,应≤400kgce/万Ah,并鼓励企业在产品前端设计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健全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

  需要说明的是,《规范条件》开宗明义地表示,“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并强调,文件的出台旨在“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

  与此同时,《规范条件》也提出,工信部组织研究机构、检测机构将对企业进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事实上,引导动力电池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始终是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今年初,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通知》就提到,在动力电池产能方面,江苏省建成产能约150GWh,已超过2020年全国装机量需求,但仍有一批在建、拟建动力电池项目,产能阶段性过剩风险将进一步凸显。

  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走高,以及储能市场的逐步成熟,锂离子电池的新一轮扩产竞赛早已开启。

  上证报统计数据显示,仅在过去1个月,以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为代表的A股锂电龙头公司已经宣布了合计高达千亿元的投资扩产计划。其中,宁德时代在11月5日宣布2个项目投资计划,金额合计150亿元;同日,亿纬锂能公告,计划在荆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5.21亿元,建设年产152.61GWh的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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