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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恰逢其时 促发展和防风险并举

2022-04-21 11:14:44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备受市场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简称“期货法”)终获审议通过,期货与衍生品市场迎来了“基本法”。 期货法的出台,填补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空白,资本市场法治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完成,对期货市场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开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新篇章。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认为,期货法的出台恰逢其时,既是市场促进法,又是风险防控法,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确保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基础。

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有了法律遵循

期货法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分别列入第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届共5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历时近三十年,立法过程艰辛。在第十三届人大期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期货法草案数易其稿,先后于2021年4月、10月进行了一读和二读审议,最终更名为“期货与衍生品法”,并于4月2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台。

中金公司合规总监周佳兴表示,期货法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立法体系进一步完善,期货和衍生品市场高质量发展有了基本的法律遵循,体现了国家对期货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支持,为期货经营机构境内外展业提供了制度支持,为中国期货市场逐步扩大改革步伐,建立国际定价中心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后续的规则制定、执法司法活动具备了更坚实的基础,投资者将能更有力地实现依法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期货法平衡制度稳定和改革创新的关系,一方面,总结期货市场三十多年的发展经验,将实践中运行良好、成熟可行的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行监管等制度和做法在法律层面予以肯定,将保证金监控、账户实名制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确定下来,以稳定市场预期,适应现阶段市场发展特征。另一方面,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破除期货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安排,发挥立法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为市场改革创新提供支持。

具体来看,鼓励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规定套期保值管理的鼓励性安排,明确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可以申请持仓限额豁免,专门规定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改变了现行期货合约品种上市的批准制,转而确立注册制,对品种中止、恢复和终止采取备案制,同时明确了适合开展期货期权交易的品种要求。通过完善期货合约品种上市程序,丰富期货品种,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国的期货市场有丰富的禀赋资源,不论是大宗商品品种以及金融品种,交易量较大大,一些品种在全球排名领先,但是交易价格却无法在国际当中形成影响力。”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曲峰认为,期货法的通过完善期货合约品种上市程序,丰富期货品种,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将衍生品市场纳入法律规定中,充分发挥衍生品市场的作用。

曲峰表示,相比于标准化的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具有个性化定制、条款设计灵活等特点,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灵活的安排,满足企业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是各国金融创新的重点。期货法通过规范衍生品市场的基本制度,将进一步发挥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作用,提高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与期货市场一道构成统一的大市场。

另外,期货法将期货交易做市等业务增加为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周佳兴指出,长期以来,期货公司以经纪业务为主,利润模式单一,导致机构间同质化竞争严重,单一的业务范围限制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期货法为期货公司增强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预留了法律空间,有利于增强我国期货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期货经营机构。

限制过度投机行为 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

期货交易具有杠杆高、价格波动大等特点,各类风险容易放大,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因期货交易不当引发的风险事件,教训深刻。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必须建立在科学、精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基础之上,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对风险控制制度予以明确和完善,为期货市场平稳安全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为此,期货法将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作为重中之重,专门在总则中规定建立和完善风险的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机制,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以此为主线,本法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监管体系上升为法律,并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了立体多元的风险处置措施。

具体来看,包括强化期货交易者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期货交易场所、结算机构的一线监管职能,发挥期货经营机构看门人的作用,丰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手段,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等。

期货市场是管理风险的市场,必须做好自身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期货和行生品法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通过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当日无负债制度、中央对手方制度、期货监测监控制度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置机制等构建了全流程、多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曲峰认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在金融市场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风险防控非常必要,期货和行生品法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基础。

周佳兴指出,期货市场的历次风险事件表明,交易者加强自身内控是防止其因过度投机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期货交易场所和结算机构负对期货市场进行自律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且自律管理往往更加快速、有效和更有针对性。作为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期货经营机构肩负着切实保护交易者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一承上启下的重任。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增加监管金融科技和信息安全的职权,健全期货市场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置制度体系,和境外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双边和多边监管合作机制,处置跨境市场风险。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制定、修改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完善期货市场基础制度,严格执行好法律制定后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期货法在推动市场改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期货市场建设。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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