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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10省市将试点商业养老金业务

2022-12-02 14:14:07 作者:韩宋辉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通知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试点各公司应审慎制定发展规划,稳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在试点区域内可不设分支机构经营商业养老金业务,但应具备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根据通知,试点养老保险公司探索利用多渠道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更广泛地覆盖和触达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个人提供交费支持;探索建立与商业养老金业务特点相适应的销售长期激励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投资管理机制等,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审慎投资,开展养老资金长周期管理。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规范业务经营,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及时评估总结试点情况,研究完善监管制度,适时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养老保险公司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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