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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资PE享国民待遇 获准在沪设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2009-08-10 11:46:25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我们准备在浦东设立两支人民币基金,一支是房地产投资基金,另一支是成长型投资基金,”8月7日,普凯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人姚继平告诉记者,相关的筹备工作已经到了尾声。

  8月4日,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透露,已经有4家外资PE准备落户上海浦东,成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4家企业除了普凯投资外,还有第一东方、德丰杰以及中启动基金。

  事实上在6月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下发后,浦东就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外资股权投资公司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身份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地区。

  而随着4家外资PE在浦东成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表明上海在外资PE人民币基金方面开了口子,外资PE逐渐分享一些“国民待遇”。

  “关键是绕开了外管局142号文的规定。”姚继平认为,在浦东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后续成立人民币基金打下基础。

  根据外管局142号的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这条规定将原来流行的WFOE投资模式堵死。

  不过142号文同时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而外资PE在浦东成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后,其资本金就可进行划转投资。

  对于人民币基金的待遇问题,“目前的方法是,外资PE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后,将美元结汇,先在内地成立一家以人民币注册的子公司,然后以这家子公司用人民币与国内的LP共同成立一支股权投资基金。”这样就绕开了142号文的限制。

  同时,因投资的资金是人民币,投资的主体也是内资企业,投资基金也就可等同于内资企业性质。

  事实上,此前方星海也表示,如果一个基金绝大部分是人民币币资金,只有少量资金是外资基金,应该将其作为内资对待。“20%以下的可以考虑以内资来对待,这样有利于外资进入以内资为主的人民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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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还建议中国的监管机构考虑设立一个类似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机制,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未上市的中资企业。自6月起,上海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境外投资公司以“股权投资管理”身份在本地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城市,这是其吸引外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计划的一部分。上海力争到2020年成为中国的资产管理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

        上海市提供的其他激励机制还包括位于浦东新区的此类企业的高管可以享受20%-40%的收入所得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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