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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外资PE入京政策出台在即 采用“1+3+N”模式

2009-09-14 09:29:48 作者: 来源:财经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中华PE:9月11日,北京市金融局湛龙处长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北京市促进外资PE发展意见”(下称意见)的出台已经进入倒计时,力争在今年国庆节前公布,随后有相关细则陆续公布。

  湛龙表示,关于PE在北京的发展,金融局已确定“1+3+N”的发展模式。首先设立一支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人民币,首期投入50亿人民币。在该政府引导基金下设立三支产业投资基金,分别涉及科技、绿色和文化创意领域。最后与优秀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合作,设立多支股权投资基金。

  湛龙称,结合北京的产业规模和经济状况,北京有理由也有条件成为内外资PE的中心。他说:“国庆节前拟出台的意见重在表示欢迎外资PE到北京发展的态度,后面还会陆续制定实行细则。”

  上海金融办于不久前提出,建议针对上海外资PE实现数项 “先试先行”的优惠政策,外资PE可以合伙人制形式设立、外方出资在20%内的基金可视为内资基金等。以上优惠政策提出后,至今已经有包括百仕通集团、里昂证券等在内的多家国际知名PE先后在上海设立子公司,甚至出现“扎堆”现象。针对上海金融办这一提法,湛龙表示,在国家政策没有实现突破之前,北京暂不会提出明确具体比例的优惠。

  不过知情人士表示,上海为吸引外资PE落户的有关政策目前还未能获得有关监管当局的首肯,且有可能做出新的调整。

  谈及北京在PE领域的发展重点,湛龙指出,主要是要符合北京产业结构,但北京目前PE现存力量还不充分,因此讨论这个问题为时尚早。但湛龙也表示,已经有多家国际知名PE公司的人士约见金融局官员,流露出对在北京设立PE公司的兴趣。

  在会上,中国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协会筹备组的秘书处主任邱子凡表示,中国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协会的设立审批也已经到了最后阶段。该协会成立后,首先将会致力于投资环境的优化,包括国家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文化环境等。

  同时,协会拟为PE公司建立项目资源共享平台,通过该平台,一家PE公司可以将自己掌握却不拟进行投资的项目资源推荐给其他PE公司。同时,湛龙也提到,北京的项目总体质量比较高,资源也充分,他们的工作重点就是在PE公司与这些资源中间建立联系。

  针对国务院正在讨论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草案)》(下称《办法》),邱子凡认为,这一《办法》的出台是国务院的一个积极信号,而具体将合伙制应用到PE领域的细则还需要逐步制定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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