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总裁:应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
2010-03-11 13:19:3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中华PE: “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使保险资金规模日益庞大,与其他金融资金相比,保险资金中长期的比重更大,期限结构更适合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在2008年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提交了《关于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提案》。
杨超提出,保险行业所特具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给予了保险业更大的发展空间,也赋予了更大的社会责任,而投资私募股权正是适合保险行业发展的一条有效路径。
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企业股权,伴随企业成长阶段和发展过程培育公开上市的企业资源,期望通过所投资企业上市来实现自身财富的增值。杨超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早期、成长期和扩展期都发挥着比较大的作用,对于实体经济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在他看来,目前国内有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但是这些企业在上市前,在规模、业务发展定位、合规程度和治理结构等方面还难以达到上市要求。而拥有丰富资本市场经验的私募股权投资人的介入,能够加快这些公司的成长进程,使这些公司尽快缩短与上市标准的差距,并且在业务发展等方面更好地体现资本市场的意志。
杨超指出,尽管近两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使直接融资在金融体系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但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融资渠道过于单一和集中是当前中国金融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和缺陷。许多资金密集型行业因为缺乏股权融资的渠道,对银行贷款等债务形成了相当高的依赖性。若这些企业能够获得私募股权投资,可以大大削弱企业对银行贷款资金的依赖,增强我国金融经济抗风险的能力。
“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有助于提高保险业资产配置能力。”他说,虽然目前国内保险资金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已放宽到20%,但仍以股票、基金等流动性资产为主,未包含股权性投资。在国内A股市场估值水平相对较高的情况下,投资风险日益加大,而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通过优化投资项目、严格投资控制等可有效规避这种系统性风险。私募股权投资方式也有助于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增强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匹配长期负债的能力。同时,私募股权的集合投资方式,可有效平滑投资收益,有利于保险资金取得稳定且较高水平的投资回报,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对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杨超介绍说,从2006年3月《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已经有近10只债权投资计划设立或正在设立,而债券投资计划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性质。另外,一些保险公司也积极通过资本运作进行私募股权投资,比如,中国人寿出资350亿元入股了南方电网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还参与了渤海产业基金的运作。
在谈到如何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具体操作时,杨超建议,一是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比例,允许保险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对私募股权的投资力度。
二是优先选择保险行业中拥有强大资金实力的大型保险集团牵头,试点组建专门的保险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优质未上市企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三是对保险资金进入私募股权投资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如启动快速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和筹建进程;对一些发展前景较好、投资回报较高、所需投资额较大的优质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
四是建立保险资金进入私募股权投资的监管协调机制。保险资金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需要得到保监会、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批准和支持,建议各相关监管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和协调,为保险资金私募股权投资的顺利高效运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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