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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不良资产降至0.78% 天津将出新规

2010-05-18 10:00:03 作者: 来源:新浪产权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中华PE:截至3月底,12家金融融资租赁公司不良资产率下降至0.78%。天津副市长崔津渡表示,天津把支持租赁业发展作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和金融改革创新的首要任务,目前正在制定新的办法。

  据每日经济新闻5月6日报道,5月5日,在天津滨海新区举办的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锷生透露,截至2010年3月底,12家金融融资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达 

1863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9.3倍;净利润25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16.76倍;资本充足率由2007年9月末的15.2%上升到22.1%;不良资产率由3.95%下降到0.78%;拨备覆盖率从32.25%提高到228.6%。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大幅提高。

  中新社援引上海证券报5月6日的报道称,据了解,天津市目前有3家金融租赁公司,占全国已批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1/3。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表示,天津市把支持租赁业发展作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和金融改革创新的首要任务,除已有的工作外,目前还正在制定新的办法,以促进租赁业发展成为重要的金融主导产业。

  他透露,天津将支持设立租赁公司,对出资人为合资法人所提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申报材料、资料齐全并具有实效的,有关部门及时受理,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筹备设立;依法明晰权属并办理产权证,建立资本权属清晰、财务管理明确、资产负债合理、依法合规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规使用,权属清晰可靠,权益及时有效。

  此外,天津市目前已明确,租赁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开展租赁业务,应就租赁物的权属转移、权属转让等提出申请,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征信中心办理租赁物权属的通知,各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关资产抵押质押业务时,必须进行登记查询,对登记公示的租赁物的权属权证状况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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