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半数创业板公司“抢关”股权激励
2010-06-22 10:10:51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中华PE: 截至6月21日,创业板上市公司已经达到86家,记者翻阅其全部《招股说明书》后发现,在上市前已经实施了股权激励的公司高达45家,占比达52.33%。
不过,记者却发现,上述45家上市公司仅规定了获得股权激励的条件,比如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一定业绩条件等。但是,却忽略了激励对象获得股票后的约束条件,即获得权利后应该履行的职责。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使得创业板越来越像原始股东和高管们的一场盛宴。
有投行人士表示,股权激励不应是员工获得股权就了事,而应有一套严格的制度体系,最妥善的办法是有条件的获得股权,只有在激励对象不断达到相应绩效指标时,才能获得相应数量的股权。
“抢关”股权激励
按照《招股说明书》的说法,上述45家公司股权激励的原因大体可以分为两种——吸引人才和激励人才。
比如立思辰(300010)的股东对唐华、林开涛的股权转让主要为吸引人才,二人为公司拟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保持公司高管队伍的稳定,并激励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成为最为普遍的官方说辞。
“事实上,企业在创业或发展阶段初期,由于现金流并不充裕或为后续发展积累资金的需要,实施股权激励是一种非常可取的办法。”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据记者统计,在上述45家创业板公司中,的确有部分公司在设立初期就实行了股权激励。
神州泰岳(300002)(300002.SZ)于2001年5月18日设立,在当年的10月10日进行了首次股权激励;安科生物(300009)(300009.SZ)于1994年3月22日设立,并于1995年8月10日实施股权激励。同样的案例还有鼎汉技术(300011)(300011.SZ)、北陆药业(300016)(300016.SZ)等公司。
但是,绝大部分公司的股权激励存在着改制(或上市)前的“抢关”现象,即股权激励发生在上市前夕(或是改制前夕)。
在创业板创造了数十个亿万富翁之后,高管也没有缺席。
记者翻阅上述45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发现,绝大多数公司对于高管所持有股票在上市后的限定条件都没有超过监管层的要求。
“这可能会导致两种情况的出现:一是激励对象对股权激励错误地理解为上市前的利益均沾,从而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二是在限售期满后,可能导致激励对象的集中抛售,甚至套现离职,这对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同样有害无益。”上述投行人士认为。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