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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投资PE险企不超15家 提早试水者成最大获益方

2010-09-13 09:52:33 作者: 来源:华夏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中华PE: “你是要问关于保险资金获批股权投资的事情吗?”9月7日,记者约访徐刚,还未等记者说话,他先已道出了此番采访的话题。作为国内专业的LP(limitedpartners,有限合伙人)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徐刚从9月5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后就一直忙个不停。

  “消息出来后,大家最关注保险资金进入后会对国内的PE市场产生多大的影响和震动。实际上,险资不管是通过直接方式还是通过间接方式投资企业股权,现在判断对行业的影响还为时尚早。作用是积极和正面的,但效果还需要时间验证。”徐刚告诉记者。

  提早试水者成最大获益方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食吃,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同样如此。

  记者发现,《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股权时“至少需要2名或5名三年以上经验的专业人员;同时上一会计年度末以及投资时上季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在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的基础上,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这就将大部分小保险公司挡在了门槛之外,安信证券首席行业分析师杨建海据此推断,国内目前能够满足这一投资主体要求的保险集团不超过15家。

  《暂行办法》还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这其实就限定了能够投资的总资金额,这样的投资比例对于那些总资产规模小的保险公司而言,也没有太大的意义,等于主要开放了大型保险公司的PE投资。”北京一位资深PE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杨建海也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由于中国平安(601318)在股权投资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将使其在业务正式开闸后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尤其是借助平安信托旗下的平安创新资本(行情,资讯,评论)公司以及平安证券的优势,股权投资业务的发展几乎没有障碍。

  事实上,对于中国平安以及中国人寿(601628)这样的大型保险集团而言,股权投资早已不新鲜。早在2006年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以后,以平安集团和中国人寿为代表的保险资金就积极尝试进入PE投资领域。

  2006年,中国人寿一举成为南方电网第二大股东,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手中收购了南方电网192亿股股权;随后,中国人寿又以10亿元资金参与了国内首只产业基金——天津渤海产业基金的首期募集,并以400万元拥有渤海产业基金公司5%的股权。9月10日再传消息,中国人寿拟参与国开行和社保基金等发起设立的苏州创投基金。

  同样在2006年,中国平安也以40亿元入主深圳市商业银行,拥有其85%的股权;随后在2008年,中国平安入股荷兰富通银行,并在同年携手招商银行(600036)入股台州商业银行。2010年,中国平安宣布入股深发展。2009年底,中国平安以8000万元人民币直投贝因美,获得不到5%的股权。泰康人寿也在此前参与投资建银国际发起的医疗产业基金。

  徐刚表示,根据他的了解,早在细则落地前,就有不少保险公司已经在内部建立了自己的资产管理团队,诸如招贤纳士成立综合投资部、项目投资部等,为的就是等待《暂行办法》的正式推出。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林婉婷的计算,截至2010年6月底,国内4.52万亿元的保险资金规模中,会有2260亿元的庞大资本量涌入中国PE市场,而这其中,中国人寿、平安集团这样的大型保险集团无疑成了享受首批开闸险资的领头羊。

  变身LP短期或难实现

  不过,稍微留意一下不难发现,在此次公布的细则中,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方式进行PE投资。这就意味着,险资不仅可以通过旗下已经组建的资产管理公司丰富的人员和经验进行直接投资,同时也可以以LP的身份委托其他基金来进行投资。

  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程厚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国内保险资金的正式入场应该在更早的时候就开放,“因为国际上,保险资金可以说是PE的主力资金来源,险资的进入不仅有利于整个PE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投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或许比投资股票市场还低。”

  针对保险公司开放的直投和间接投资的方式,程厚博建议,在尚未积累丰富经验的阶段,最好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交给专业的团队管理相对来说风险更低。

  林婉婷也告诉记者,尽管投资优质企业的股权是国际上保险资金的通行做法,但对国内刚刚开闸的险资而言,考虑到股权投资存在流动性和各种风险,初期阶段应更加谨慎地推进该业务的展开。

  然而,储备合适的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有时并非像看上去那样简单。

  “前期对于企业的尽职调查投资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随后需要考虑分几个阶段投资、是否参与公司管理等等。”徐刚表示,而国内的保险公司在投资中往往更加倾向于自己参与到管理中去,“所以成为投资其他基金的LP对于险资来说,短期内并不现实。”

  徐刚告诉记者,某种程度上,保险资金的PE开闸更大的意义上是将国内的PE市场推向了规范化的道路,加速了PE基金的LP机构化进程,而保险公司的PE投资则从以前的小额度变成大额度,划分了PE投资的层次,形成互补。

  对于未来的发展,林婉婷向记者表示,随着险资的进入、时间的推移和投资经验的提升,未来PE行业内的洗牌将不可避免;同时保险机构如何开展PE投资业务或以LP的身份投资于PE基金尚有待相关细则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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