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PE或采用额度分层监管标准 以50亿元为分界线

2010-11-23 10:43:41 作者: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中华PE: PE规模日益扩大,分层监管再被提及,而以50亿元规模作为额度监管分界线的方案轮廓几近浮出。

  11月14日,2010全球PE北京论坛召开。相较于前两次论坛,“全民PE”与“适度监管”成了此次的热点词汇。

  作为直接融资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国PE发展速度和规模都是位居亚洲的首位。”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的轮值主席刘乐飞指出。

  面对PE的迅速崛起,如何监管的问题再次被业界关注。

  “能够引发系统风险的金融机构,在当前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都成为了加强监管的对象,这已经是一种世界趋势。”北京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霍学文称,在这一趋势下,国内对PE的监管也逐渐形成共识,即“适度监管、分层监管”。

  但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金融机构的PE,又该以何种标准纳入监管范围呢?如何“分层”? “其中一种可能,就是采用额度分层监管标准。”相关人士对本刊透露。

  50亿元额度为界线?

  “额度监管”在2010全球PE北京论坛上被监管机构人士多次提及。 额度究竟如何定,不论发改委,还是证监会,都没有透露更详细的信息。

  从另一“闭门会议”上,额度监管、分层监管的思路也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

  就在前一日,11月13日,PE活跃的北京、浙江、江苏等十几个省市的金融办在北京开了个“闭门会议”。

  正是在这个会议上,十几家金融办齐商引导和监管PE的政策,实现既能引导这些规模多达数亿元至数十亿元不等的资金投入到当地最需要融资的实体企业中,又不至于让这些规模庞大的资金无法控制而引发经济风险。

  “统一监管、分层监管、导向监管、适度监管、自律监管这五大监管原则,是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参与闭门会议的人士告诉记者。

  “目前来看,业界更希望募资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PE,必须在国家发改委备案,因此,如果未来采用分层监管的思路,50亿元额度或许会成为分界线。”上述人士分析。

  不论这个分界线最后如何划定,业界希望的是,“千万不要把PE管死了。”而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将成为监管层坚守的原则。

  “过去我们一说到金融产品的时候,往往是谈它是否涉及到公众投资者或者是储户的利益,如果直接涉及到了,就要对它进行监管,如果没有,就没有必要监管了。”

  所以,在投资基金行业,过去主要是监管公募基金。对于各类私募的投资基金,普遍认为由投资者按照风险自我评价,权益自我保护的原则,由投资者去监管。

  但是,这次国际金融风暴给监管者一个启示,虽然一些私募投资资金不直接涉及到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但是形成一定规模之后,会对整个市场产生影响。在整个市场的运行过程中,那些风险鉴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太高的公众投资者,也可能被间接卷入到风暴中。

  “考虑到在PE里,存在着这种特殊的现象,这次国际金融改革,普遍要求对这些可能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也要进行监管,我觉得这个启示对于中国也是有用的。”国家发改委财金司金融处官员刘建钧在论坛上,从能否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谈论监管原则。

  美国在当前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也对对冲基金、PE等非金融机构但又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基金做出了一些新的限制。

  “这对我们未来的PE监管带来启示。”刘建钧表示,并提出最好执行“事后备案,了解动态,政策引导,行业自律”的监管原则。

  刘建钧解释说,所谓事后备案,就是在募集资金的时候,给不给钱这是投资者的事情,只要别非法乱集资,监管层不应该过多干涉。在完成注册之后,事后到发改委备案。备案的目的是为了国家有关部门全面地了解这个行业的动态。了解行业动态,就能够发现它可能在哪些方面有一些问题,有的放矢的用政策去引导一下。而最终要实现监管目标,主要还是靠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在国家发改委拟出台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迟迟不露面的情况下,业界揣测,刘建钧提出的“事后备案,了解动态,政策引导,行业自律”或许成为未来法规的主要思路,这就意味着,以能否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原则的监管办法,采用额度监管、分层监管的几率极大。

 

分享到: 更多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