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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PE监管权力之争 天平正向证监会方向倾斜

2011-06-02 10:55:46 作者: 来源:中国经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中华PE:近几年,私募股权基金(PE)的发展速度之快超出市场预期,已成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和监管空白已成为行业规范发展的最大绊脚石。但由谁来监管仍悬而未决。其中,发改委与证监会的“斗争”最为激烈。一种观点是效仿美国做法,由证监会为主进行日常监管,其他部门就相关领域提出建议,如美国财政部和联邦储备银行对私募基金进行国内金融风险评估和质询。相比之下,中国也可采用以证监会为主要负责机关的监管模式。

  另一种观点是保持现有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职能,仍可以按照现在框架运行,由科技部门进行高科技评审,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单独仿照美国中小企业局模式成为独立部门,每年向财政部门预算申报科技扶持发展基金预算,并按照有关政策设立引导基金,专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在此情景下可以逐步淡出。而业内的观点正在向证监会一方倾斜。“在我国,事实上中国证监会已经承担了私募股权基金市场风险处置监管职责。

  私募股权基金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也不宜将其割裂在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视野之外。”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则认为,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更多的应该体现行业的自律监管,国家监管的边界应该设在对社会公众、特别是小投资人的保护上。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它所募集的钱应该是有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的钱,它所投资的还是没有上市的股权,因而它的外部性并不是很强。在这样的条件下完全可以实行在监管当局发挥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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