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行为短期化愈烈 VC/PE前移亟待政府引导
2011-07-12 08:39:05 作者: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中华PE:自创业板推出以来,在高收益率的驱动下,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VC/PE)过度关注拟上市(Pre-IPO)企业投资行为过于短期化的趋势正在加剧,这导致Pre-IPO企业估值不断抬高,股权投资竞争加剧。与此同时,处于“死亡谷”阶段的种子期或者初创期企业却被忽略。
在近日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业界针对VC/PE投资集中于Pre-IPO项目的趋势展开讨论。一方面,由于投资初创期企业周期长、缺乏早期退出渠道,面对高风险,VC/PE竞相抢夺Pre-IPO企业;另一方面,大量初创期企业得不到更多融资机会。业界期待国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引导VC/PE投资前移。
投资行为短期化愈演愈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股权投资在国内资本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促进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实施、改革投融资体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资本结构、发展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VC/PE的参与下,百度、腾讯、无锡尚德、大族激光等一大批高成长性企业迅速做大做强。与此同时,VC/PE投资收益不断创造奇迹。
相关统计显示,2010年中外风险投资机构新募集158只基金,募资总量达到111.69亿美元,较2009年分分别增长68.1%和90.7%。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已达571家,持有资本1074亿元,注册资本接近1500亿元。
虽然股权投资在我国风生水起,但投资初创期企业的VC/PE并不多。股权投资在发展速度加快、效益提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还不够完善、创业板“三高”的现象严重、投资行为过于短期化、缺乏专业人才和成熟的有限合伙人等。
当前在短期收益的驱动下,VC/PE更多地关注Pre-IPO企业,处于“死亡谷”阶段的种子期或者初创期企业却被忽略。据统计,我国种子期或初创期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和投资额不足全部股权投资的10%,且呈现下降趋势。
“股权投资行业并不缺乏资金,缺的是对初创期企业的投资。”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巡视员邓天佐表示,投资机构过度关注Pre-IPO企业,造成了泡沫集聚,市盈率高企,这一方面反映了投资者不够成熟,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优秀初创期企业数量不足的现实。
美国、以色列、韩国等国家迅速发展的经验表明,创新和创业企业是其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而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则是其发展的基石。苹果、谷歌等世界级企业的迅速发展证明,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投资不可或缺。
早期退出渠道不完善是主因
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的流动性差的权益资本,其平均投资期为5-7年。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机构不会将风险资本一次全部投入企业,而是随着企业的成长不断地分期分批地注入资金。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股权投资部分。
继前两年出现“VC投资PE化、PE投资短期化”趋势之后,目前VC/PE追逐Pre-IPO企业的趋势一方面导致Pre-IPO企业估值高企,加剧VC/PE的竞争态势;另一方面,也使大量初创期企业得不到更多融资机会。
邓天佐表示,对于VC投资PE化问题,早期退出渠道不完善是主要原因,因此要不断拓展风险投资的功能,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开展场外交易,这是风险投资重要的退出渠道。
软银中国主管合伙人宋安澜表示,对于VC/PE来说,投资初创期企业风险非常大,因为初创期企业的失败率非常高,所以VC/PE对于投资初创期企业非常谨慎。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冠平表示,VC/PE投资早期项目应该具备一些条件,一是投资人要有前瞻性,二是要有行业投资背景,三是要对投资的整个产业链比较了解。他认为,培育初创期企业比给予更多资本更重要。
专家们一致认为,目前我国在退出渠道方面,市场的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功能也急需拓展。同时,VC投资PE化也与创业板造富效应、投资者不太成熟、自主创新的企业可投标的不足有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政府责无旁贷,应该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引导。
政府引导投资前移
专业人士认为,要改变VC/PE对初创期企业的投资严重不足的状况,需要逐步完善市场环境,通过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VC/PE投资初创期企业。
过去几年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投融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2007年7月6日,财政部、科技部正式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首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其支持对象为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针对性较强,一是解决创业投资机构因投资风险过大而不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的问题,二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难以逾越的“死亡谷”的问题,实施几年来引导效果显著。
2010年12月28日,总规模达600亿元的“国创母基金”正式成立。国创母基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创业投资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作为国内第一只市场化运作的国家级母基金,国创母基金的成立是国家开发银行运用中长期投融资工具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股权基金市场化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国创母基金的PE板块和VC板块都关注高成长性的行业,前者更关注产业并购、产业链的整合,后者则把资金投向一些关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的创投基金。
去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原有创投引导基金的资金规模,完善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并且设立了新的创投引导基金。这些创投引导基金有效地吸引民间机构和资金共同设立商业性创投基金,并建立立足本地、面向全国及授权委托民间机构管理的体制,积极开展区域之间的投资合作,推动了创投业的发展。
富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军表示:“国家有关部委开始更多地关注早期投资,政府的创投引导基金这几年发展非常快。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相信会逐步加强引导作用。政府引导基金带动民间资本投资早期的创业项目,这些投资的新模式将逐步得到认可。”
业内专家建议,国家应在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对种子基金和创业基金在设立和持续经营期间给予税收上的优惠,种子基金和创业基金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达到一定的期限,在被投资企业上市时,应根据其持有的期限缩短锁定期,鼓励社会资金更多地关注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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