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彬:并购基金“不讲道德” 易酿系统风险
2011-09-26 09:45:37 作者: 来源:人民政协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中华PE:进入21世纪之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迅速扩大。作为起源于创业投资基金却又不同于经典创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对大型企业开展并购投资的基金品种,私募股权基金迅猛发展所带来的巨大财富令人炫目,但同时并购基金“不讲道德”的商业模式却也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议,监管部门逐渐认识到,私募股权基金存在负面影响,且有可能形成系统风险。
首先,私募股权基金高杠杆并购,威胁金融稳定。在融资收购(LBO)中,收购者先设立一家控股公司,以此控股公司向贷款机构借入过渡性贷款作为买入目标公司股权的对价,待收购完成后,再以目标公司资产为担保向银行借款,以偿还之前的过渡性贷款。融资收购模式最为人诟病之处,在于举债杠杆大,且收购者于入主目标公司后,往往使目标公司承担过高的财务风险。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收购规模越来越大,融资并购的财务杠杆倍数也逐渐攀高,一旦私募股权基金无法支付利息,或者是银行开始紧缩银根,就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金融稳定。
其次,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行为容易衍生内幕交易。美国证监会起诉芝加哥麦德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伙人赫舍,在亚利桑那州电厂宣布将出售给私募股权基金前,先买入8000股股票,不法获利5万多美元。《商业周刊》的委托调查发现,在311件金额超过十亿美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并购案中,有一半出现异常股票交易。
而私募股权基金入主收购企业后,也往往会造成目标公司质量下降。《商业周刊》撰文指出,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入主收购企业后,企业情况较收购前还要糟糕,有64%的私募基金做的是华尔街的“财务工程”,公司质量没有实质改善。该刊报导,2005年包括阿波罗管理等数家私募股权基金,投入5.1亿美元买下卫星营运公司。尽管这家公司当年亏损3亿多美元,但入主的私募股权基金还是通过该公司借钱发放股利。在一年内,私募股权基金拿回的股利与费用就高达5.7亿美元,比投入的本金还多,使公司的负债倍增到近50亿美元。2006年初,该公司不得已裁掉20%员工以维持利润与现金流入。
此外,巨量交易信息的不透明,也极易损害小股东利益,积累道德风险。2006年10月,美国三名投资者向美国曼哈顿地区法院提出诉讼,控告KKR、凯雷等13家美国著名的私募股权基金非法串谋,蓄意压低被收购对象的股价,从而以相对低廉的代价收购目标公司。随后美国司法部要求数家大型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业务文件,以调查其在公司运作中是否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私募股权基金通过私下募集吸收越来越多社会公众的资金,却长期不向社会公开信息,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
更为重要的是,私募股权基金还可能对劳工就业产生影响。世界经济论坛委托的一项最新研究表明,私募股权基金对就业的净影响是负向的,私募股权基金接管的企业劳工就业数量在企业接管后两年内比未被私募股权基金接管的同类企业减少4%,接管后五年内企业劳工就业数量减少10%。与同类企业相比,被私募股权基金接管的企业,在接管后两年内更易于关门和涉及并购,员工解雇率更高。为此,研究认为私募股权基金对企业劳工就业是“一个重大的不安全因素”。
此外,还存在因大规模并购带来市场垄断、产业外移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等问题。由于私募股权基金追求利润至上,有时为获取利益挖空心思甚至不计手段,又因私募股权基金专注于“赚钱”而不注意与社会公众沟通,因而整体社会形象欠佳。
不同于欧美国家私募股权基金二三十年的发展历史和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角落的发展现状,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还属于起步阶段,如何使私募股权基金在满足中小企业的资本需求、提升企业价值、优化企业生产要素组合、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减少或避免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成为摆在各级监管部门面前的首要任务。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大发展时期,应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这对促进中小企业、高科技行业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发展至关重要。对收购基金而言,中国则应当特别注重扶持本土基金的发展,而外国基金的价值则主要体现在他们是中国对外投资的可选途径之一。
此外,应重视对在中国运营的外国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的监控,因为这些基金可能通过在避税地设立离岸公司的方式,将其创造的价值放在海外,同时导致税收流失。而对外国收购基金而言,在交易定价(特别是对国有资产而言)、外汇收支、税收等方面的严格监控似乎更有必要。外国收购基金的参股或控股有可能在促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方面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在具体运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负面影响,的确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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