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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650万股股权转让(编号:CF11GJ000034)

2011-12-07 16:26:21 作者: 来源: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挂牌价格(万元) 7672.5 
挂牌起始日期 2011-12-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1-12-28

中华PE:

挂牌价格(万元) 7672.5 
挂牌起始日期 2011-12-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1-12-2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尹同跃 
注册资本(万元) 398000.0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汽车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及技术交易;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金融投资。 
职工人数(人) 30000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前五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奇瑞控股有限公司  32.1343 %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4.0596 %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6812 %  
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4996 %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3254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安徽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11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4632981.04   负债总额 2982829.02   净资产 1650152.0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017.4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4374737.185277 
净资产(万元) 975077.149435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532807.704818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87391.804043 
年净利润(万元) 23992.574192 
交易
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650万股股权转让 
挂牌价格(万元) 7672.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11-12-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1-12-28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产权项目分类 股权  
转让形式 部分转让-其它  
产权所有制 国资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17点前须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2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最终达成产权交易合同,则该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即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即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后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金所在3个工作日之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扣除的保证金除去北金所的交易组织费用和经纪会员的代理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4、在转让标的完成变更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将已支付的保证金和股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者承诺书-(点击查看附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38.8亿元。本次披露的股东持股比例按照评估基准日的注册资本计算。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楼B115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0.4253%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0.4253%  
监管机构(部门) 财政部  
产权转让批准单位名称 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委托
经纪商
情况 经纪商会员 无会员 
北金所
联系
方式 北金所项目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 010-57896550  
北金所部门负责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10-57896521  
传 真 010-578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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