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股权(编号:G312SH1006014)
2012-01-29 13:06:55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1-21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中华PE:
挂牌价格 674.238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1-21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鸿依达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四平路421弄107号
法定代表人 赵俊
成立时间 1994-07-0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380954-0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不含燃气)监理甲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林业及生态工程监理乙级,公路工程监理乙级,道路轨道交通工业工程设备,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暂乙级),土木、给排水、工程建设监理、工程策划、审价招投标代理咨询的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41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
2 陆其磊 8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440.164323万元 1326.823405万元 1232.31139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76.298770万元 2008.777514万元 2167.521256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754.800923万元 2034.043686万元 1915.64362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599.796237万元 1645.506121万元 1594.290116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1-30 6018.012387万元 1420.815202万元 616.03688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316.454352万元 1532.896214万元 2783.55813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2-28
评估基准日 2011-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誉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923.750268万元 3923.750268万元
固定资产 1502.372600万元 1976.565726万元
无形资产 655.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426.122868万元 6555.315994万元
流动负债 3184.130756万元 3184.130756万元
负债总计 3184.130756万元 3184.130756万元
净资产 2241.992112万元 3371.185238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74.237048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属工程监理为主的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目前属于高危企业,有标的公司或被监理企业的过失而吊销或降低资质的可能,因此也有歇业影响企业生存的可能。 2、标的公司目前已无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林业及生态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审价、招投标代理咨询资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标的公司在财务报表流动资产内有2927.394165万元债权,均有2年以上或接近2年。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74.238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次付款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总价款的30%,余款由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生效后的90日内一次付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职工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稳定标的公司现有经营团队;能够保证标的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原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新的标的公司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获得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202.2714万元作为保证金;如进入竞价程序,则意向受让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的意向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给出让方,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相关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30%(含前期已经支付的202.2714万元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0%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人须为具有支付转让价款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三年无诉讼事项,经营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2.2714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注册地(住所) 宛平南路75号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刘杰 联系电话 63410000-168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3410000-26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鸿依达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582466-807
受托机构联系人 吴颖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