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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码PE监管 合格投资者界定仍待清晰

2012-02-25 17:05:25 作者: 来源:路透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北京2月24日电---正在中国如火如荼进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业,近期被"撞了一下腰";数桩披着PE外衣进行非法集资的事件,引得监管层决定强制提高出资人(LP)门槛,但新规的合理性、配套措施的跟进、对新兴PE业造成的阻碍及监管的有效性仍令业界存疑。

中华PE:

* 发改委加码PE监管,提高行业风险掌控能力

* 单个出资人募资门槛必须达1,000万元

* 备案制将从试点推向全国

* 新规的合理性、配套措施的跟进及监管的有效性仍存疑

* PE业资本聚集程度料受损,或可考虑设立合格投资者审查制度

北京2月24日电---正在中国如火如荼进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业,近期被"撞了一下腰";数桩披着PE外衣进行非法集资的事件,引得监管层决定强制提高出资人(LP)门槛,但新规的合理性、配套措施的跟进、对新兴PE业造成的阻碍及监管的有效性仍令业界存疑。

业内人士指出,强制性出资门槛过高,将导致投资人结构由分散的富有个人转向大型机构及母基金(FOF),虽能提高行业风险掌控能力,但亦会造成未来"国"字头和先入场的市场化PE强者恒强,PE业的资本聚集程度同时亦会下降,或许设立合格投资者审查制度更可行。

此外,到底谁来监管正"野蛮生长"的PE行业?几大部委已争议良久,尤以中国发改委和证监会的角力为重,然在新基金法出台之前,发改委已颁布出首部有关PE行业的管理办法,并乘机欲将PE备案制推向全国,这场角力的天平或许已经悄然倾斜。

"这次提高出资人门槛,主要是堵塞非法集资漏洞、引导PE按《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规范运作,股权投资风险大,是机构和高净值个人才能介入的,需要设立门槛和监管。"接近监管层的业内人士表示。

据其介绍,发改委将去年11月规定中,"建议"PE单个投资人最低出资1,000万元,近期升级为"强制"性要求,并将此前在试点地区试行了十个月的PE备案制正式推向全国。

但1,000万的门槛是否合理?各省级PE监管部门对备案管理的配套操作指引目前尚属空白,後续如何跟进?私募股权业的监管权到底何去何从,都将影响到升级版规定的後续施行效果及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方向。

深创投北方区总经理刘纲就指出,目前,每份额出资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或机构约占到行业资金总规模的50%左右,"40%-50%的资金进入不了这个行业,降低了资本聚集的程度。"

"同时,亦有部分不愿一下投入1,000万元的投资人可能会因此放慢对PE的投资速度。"他称,未来募资额可能将面临下行风险。

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黄嵩博士也建议,国务院可以出相关政策,对投入PE行业的个人和企业有个最低的投资额度。"但是否门槛是1,000万?徵求意见要有代表性,不要仅以成熟的大基金为代表,要考虑中国正处PE行业起步阶段。"他称。

统计显示,2011年募集完成的PE基金中有人民币基金209支,募集到位234。1亿美元,单支平均规模1。12亿美元,较去年平均水平的1。55亿美元稍有下滑。

合格投资者界定仍待清晰

去年11月发改委发布的《关於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明确此前在北京、天津等试点六省市向全行业铺开登记备案制度,且对PE资本募集、投资领域、募资人数方面都作出限制。业内普遍认为,此为中国第一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的规范。

但随着近期发改委将募资门槛强制提高到1,000万後,且考虑到合格投资者总数的要求,社保和政府引导基金、政府背景的投资公司及FOF等将成为主要募集对象,料将阻碍部分新生PE的发展,造成"国"字头和先入场的市场化PE强者恒强。

"第三方理财机构能投在PE产品上的资金规模将会少一些,因富有家族能拿出1,000万在股权投资领域的个人有限,未来社保和FOF将成为资金的主要来源,"他称。

不过,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业内人士则指出,有一部分低风险承受能力的资金本来就不应该进入这个行业;且经相关部门调研显示,LP应该主要是机构和特别富有个人投资者,"能够出得起1,000万元的数量还是很大的。"

但业内人士质疑,强制规定私人投资行为必须是1,000万元起,剥夺了部分有判断力投资人的投资权利。刘纲就表示,建议借鉴海外经验,针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设立相应的资格审查及准入申请要求。

以美国为例,其《1933年证券法》就规定,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主要包括,总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雇员福利计划、慈善组织、公司及信托等,或者为拥有净资产100万美元以上的自然人。

"(1,000万人民币)这个高度是否合适,讨论很多。一定需要门槛,目前100-200万元的小型LP也能进来,对市场肯定不利,但1,000万是否合适,还待进一步观察,"傅?亦如此表示。

专注于中国市场的美元基金--浩然资本创始合伙人王泓清则坦言,一般的美元基金要求个人投资者一定要是合格的投资者,PE作为高风险投资,且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故要求资产规模一定要足够庞大,用以应对投资期间的低流通量。

监管权仍未明确

中国PE行业刚起步发展,目前在国内要将PE基金做大,最便利的捷径就是获得社保基金的投资,但要社保青睐,首先需要在发改委备案,此亦是为何此次发改委提高门槛引起业内热议的原因。

而随着发改委将备案制推向全国,各省级PE监管部门对备案管理的配套操作指引还属空白,那地方能否将此次发改委升级相关规定,以遏制非法融资的目的落到实处,并且到底哪个部门对PE业拥有明确管辖权?业内对此均表示质疑和忧虑。

黄嵩就对路透表示,这次发改委的通知是以办公厅名义发布,而不是国务院批准的,未对PE有明晰定义前提下,这一通知对PE行业是否有明确的管辖权和强制力?是否对行业全覆盖制?在计算投资者人数时,通知表示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那母基金(Fund of Fund)又怎麽定义?

他认为,在上述问题上没有清晰的讨论时,冒然出台相关办法是绕开其他行政部门职能变相的争夺及实施监管权。

此外,发改委规定对规避备案的PE的惩罚是相关备案网站上公示,发改委是否有这个权利?"你不是这个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告你怎麽办?更何况募集完了再公示有什麽用?万一反而给一些'伪'PE信用背书怎麽办?"黄嵩质问道。

此前市场还传闻发改委将下发省级PE监管部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的配套操作指引,但可能短期内不会有下文,这也给个别募资额超过5亿元的PE基金找到规避备案监管与LP最低出资额审查的灰色地带:如用创业投资基金等名义去各省市进行工商登记与备案。

君联资本首席投资官陈浩就指出,发改委在出文的时候,可能顾忌到有这麽一个因素(在中国到底谁管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就不愿写的那麽清……但其理解去年11月的通知可能就是一个硬的杠杆,必须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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