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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收购中燃通函延迟至3月底

2012-03-02 10:51:16 作者: 来源:财新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新奥能源对中国燃气收购日期将延迟。新奥能源已通过公告表示,应股东要求把去年度业绩载入收购中国燃气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函,董事会决定将通函的发布日期押后至3月31日。

中华PE:

新奥能源对中国燃气收购日期将延迟。新奥能源已通过公告表示,应股东要求把去年度业绩载入收购中国燃气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函,董事会决定将通函的发布日期押后至3月31日。

新奥能源表示,由于需要额外时间以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资料,包括新奥能源集团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向新奥能源股东提供最新资料以做出更知情之决定。

瑞银发表研究报告,将中国燃气评级由“买入”降至“中性”,维持目标价4港元。该行指出,中石化及新奥拟收购中国燃气50%或高达75%股权,但仍未见其调整收购价;另一方面,中国燃气的主要股东及管理层仍然反对每股3﹒5港元的收购价提议。瑞银认为新奥不会上调收购价至可接受的收购水平。

一位接近交易的市场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如果要提高收购价,新奥需要加大借债力度,而新奥的资产负债表状况决定了增加借债有难度,因此加价也有难度。而此次押后通函发布日期,是为了纳入新奥去年下半年的业绩表现,以期望得到新奥股东的支持。

中石化和新奥能源去年12月提出以每股3.5元收购中国燃气的具先决条件的要约。先决条件包括取得商务部等有关部委审批、获新奥股东批准等。

此前,新奥能源预计将于2月28日或之前发出有关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函,并预期于3月底能够达成先决条件,年中完成交易。
 

关键词:新奥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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