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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高房价问题不如求助减税

2012-03-29 08:56:45 作者: 来源:时代周报(广州)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近日表示,解决高房价与收入失衡问题,有些地方要靠压房价,大部分城市则应该提高收入。粗略一看,这一说法似乎站得住脚。所谓高房价无非是相对于购房者的收入水平而言,收入上去了,房价自然显得不高。

中华PE: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近日表示,解决高房价与收入失衡问题,有些地方要靠压房价,大部分城市则应该提高收入。粗略一看,这一说法似乎站得住脚。所谓高房价无非是相对于购房者的收入水平而言,收入上去了,房价自然显得不高。

但通过统计数据可以发现,近十来年,工资收入增长速度其实并不低。从1999年开始,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名义增速就一直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很多年份都超过16%,最高的2007年甚至达到18.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速也一直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因此,重要的是,如果要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以解决高房价问题,其可能的途径是什么?

作为一个以市场分配为主的经济体,政府并没有直接干预居民收入的手段,能够直接控制的财政供养人口不多,而且这部分人口收入的提升受到财政收入的硬约束,不存在迅速大幅度提高的可能。在多数人都依靠市场分配提高收入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市场手段来提高普通购房者收入就成为了解决高房价问题的另一个关键。

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中国的适龄劳动人口总数已经达到最高峰,将在几年后进入下降通道,所谓“刘易斯拐点”已经出现。在这种背景下,劳动力特别是有一定技能的熟练劳动力工资近几年来迅速上涨,而且这一趋势还将继续维持,这给很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压力。这部分人群,恰恰是对住房有着最旺盛需求的人群。与此同时,政府的财政收入却连年以明显快于经济增速的速度增长,客观上有与民争利的一面。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了103740亿元,增长了24.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了22%。

在这样一种现实面前,可以预见,通过有效率有步骤的结构性减税,能够提高这部分居民的收入,从而缓解高房价问题所引发的种种矛盾。

中国当前的税制主要是间接税,所以减税也应从两方面进行。一方面,对于中国的大多数企业来说,低利润是它们的主要特征,在人工成本和沉重税赋的双重压力下,很难指望它们迅速转型。因此有必要通过大幅度降低企业税赋,特别是中小企业负担的方式来改善企业的生存环境,促使它们有能力在支付工人迅速增长的工资同时能够继续生存下去。这部分雇佣了90%以上劳动人口的企业并不都是值得保留下来的,必然要淘汰一部分。为了实现产业升级与转型,防止需淘汰的落后企业继续存在,这种减税不能无的放矢,应将重点放在那些能够雇佣大量有技能的熟练劳动力的企业身上,这部分企业才代表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未来。

另一方面,为了提高潜在购房者的收入水平,有必要继续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进一步推进。当下以调整起征点为主要标志的个税改革并不能完全满足公众期待。作为一个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过分拘泥于个税这样一种直接税没有必要,而且,个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并不大,2010年全国个税总收入不过4837.17亿元,只占当年财政收入5.8%而已。但对大量的潜在购房者而言,处于中间收入水平的他们对个税是敏感的,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及税率的变化能够明显地影响他们的可支配收入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收入,仅仅被动根据经济增长水平来调整个税起征点和税率只能说是权益之计。长远来看,一次性大幅提高起征点和降低税率或许能够解决一部分问题,至少可以保证几年内大部分已购房或潜在购房者的收入水平能够提升几个百分点。当然,个税改革的终极方向应当是改变征收方式并综合考虑多重因素,起征点和税率不应该成为个税改革的重点。

高房价的问题,说到底是房价与购房者收入差距的问题。根本上讲,却仍然是一个收入水平的问题。作为一个以市场调节收入为主的国家,认真考虑并采用必要的结构性减税方式来提高购房者收入,这是决策者应当思考的政策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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