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倡律师写招股书 IPO食物链底层将获大翻身
2012-04-03 18:48:04 作者: 来源:凤凰财经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国证监会4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中,证监会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律师点评称,这意味着之前一直处于IPO食物链底层的律师将获大翻身。
中华PE:
中国证监会4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中,证监会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律师点评称,这意味着之前一直处于IPO食物链底层的律师将获大翻身。
指导意见第一大条第三小条:律师事务所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完整、客观地反映发行人合法存续与合规经营的相关情况、问题与风险,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
股民权益交流平台律师吴立骏表示,其实在此前的现实中,券商所写的招股说明书,有大一部分也让律师写,律师变没有名份的“抢手”了。他表示,招股书在国外都是律师写的,此次新股改革意见稿提倡和鼓励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对之前一直处于IPO食物链底层的律师来说将获得一次大翻身。吴立骏律师估计,早晚会出台规定,由提倡和鼓励改成指定由律师来撰写招股说明书。
此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中,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财经公关、环评机构和IPO咨询等7类机构都是IPO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据有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逾百亿元发行费用中,投行拿走了85%的发行费。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在IPO项目上的收费偏低,分别占总发行费用的4%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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