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方星海:扩大有限合伙人规模 完善税收法律

2012-04-03 20:11:59 作者: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4月3日讯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在博鳌亚洲论坛“金融危机与全球资本市场的新挑战”分论坛上表示,建议修改有限合伙企业法,将有限合伙人和非公众企业股东人数上限扩大,这样将大大有助于PE、VC、非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中华PE:

4月3日讯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在博鳌亚洲论坛“金融危机与全球资本市场的新挑战”分论坛上表示,建议修改有限合伙企业法,将有限合伙人和非公众企业股东人数上限扩大,这样将大大有助于PE、VC、非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同时,跟有限合伙企业相配套的税收体制也就尽快明确。

方星海表示,我们眼界要进一步放开,不能仅仅盯着全国集中统一监管的这个领域,还要关注不是集中统一监管的金融领域的发展。这首先是一个观念上的认识,不是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之外,这个金融体系并不是说就是一个无法可依的体系,他也要有法可依,只是不是集中统一监管的模式去管理。这里面有两个法律,一个是06、07年公布的有限合伙企业法,这个是管了PE、VC、私募证券基金等等都是在这个法律下来管。这个法律出来后,对整个行业发展非常有用。还有我刚才提到的非公众企业的股权交易市场,这个里面没有正规的法律,但是也有一点规定,股权只要是200人以上的都可以界定为非公众企业。

我希望在有限合伙企业法和其他的法律方面能不能作一点修改,就是说现在有限企业合伙法规定的有限企业只有50个有限合伙人,就是所谓的LP不能超过50,这个有点小了,如果稍微扩大,到100人的话,这方面业务可以做大。非公众企业股东人数200人以下也稍微少了一点,能不能扩展到500人,美国就是500人的概念。这样可以大大有助于PE、VC、非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分享到: 更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