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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大鳄索罗斯:剑走极端 不怕利润在地狱里

2012-04-11 12:04:42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949年,阿尔弗来德?琼斯(Alfred Winslow Jones)在美国成立了第一家对冲基金。最初的对冲基金经理们专注于怎样使投资风险最小化以确保投资安全。后来随着对冲基金的投资范围从股票和债券市场扩大到金融衍生产品、原油、期货、贵金属以及大宗商品,对冲基金的风险迅速增加。

中华PE:

1949年,阿尔弗来德?琼斯(Alfred Winslow Jones)在美国成立了第一家对冲基金。最初的对冲基金经理们专注于怎样使投资风险最小化以确保投资安全。后来随着对冲基金的投资范围从股票和债券市场扩大到金融衍生产品、原油、期货、贵金属以及大宗商品,对冲基金的风险迅速增加,追求高风险、高收益也成了对冲基金最明显的特征。很明显,尽管对冲基金是向私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资金的使用要受到一定制约,但追求利润最大化仍是最重要的目标。

今天的对冲基金不仅积极地进行外汇套利交易,也积极参与企业的公开募股。为了获得高收益,对冲基金甚至插手企业的并购和重组。以索罗斯为例,他会选择所有可能带来收益的对象进行投资。1978年,索罗斯曾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调查,原因是涉嫌操纵股价。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控,1977年美国计算机科学(Computer Science)公司上市前一天,索罗斯突然大量抛售计算机科学公司的股票,导致其价格被人为压低,然后索罗斯又在价格被打压下去之后大量买进获利。事情的结果是索罗斯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达成协议和解,索罗斯保证以后不再进行类似的行动。这件事情充分证明了大型基金公司会积极介入企业公开募股。为了获利,它们的操作手法和投机对象的选定几乎不受限制。

罗杰斯在谈到索罗斯的基金操作方式时,也说这是残酷追求收益的一个极端事例。

“我们在全世界范围内买入和卖出大宗商品、债券、外汇和股票。在外汇和商品交易(原油、谷物等)中,我们会最大可能地利用信用杠杆原理。我们是最彻底的金融杠杆使用者。当我们打算购买某一种商品时,如果资金不足,我们会选出投资组合中最差的那一种,将其剔除出去。比如说,我们想买进大量的谷物农产品,但是我们账户上的钱不够,我们要么放弃谷物的购买,要么不得不用别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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