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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内幕交易第一案成典型案例

2012-04-23 13:41:21 作者: 来源:上海商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日前,浦东金融法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发布《浦东金融犯罪案件白皮书》。会议由上海市检察院牵头,浦东新区检察院和与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等7家金融监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中华PE:

浦东新区发布《浦东金融犯罪案件白皮书》
  
日前,浦东金融法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发布《浦东金融犯罪案件白皮书》。会议由上海市检察院牵头,浦东新区检察院和与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等7家金融监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作为“发挥检察机关在金融中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示范单位,浦东检察院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机构合作,健全浦东金融法治建设工作沟通平台,完善风险评估预警等各项机制,进一步推动浦东金融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2010年至2011年,该院共受理金融类犯罪案件402件452人。《白皮书》分析指出,402件金融类犯罪案件已覆盖证券、保险、货币、银行卡等主要金融领域,涉案金额大、被害人众多、作案时间长,已呈现多样并发性、行业专业性、技术隐蔽性、涉众广泛性等特征。如吴某等人信用卡诈骗案,作案人使用读卡器、针孔摄像头、笔记本电脑、制卡器、空白磁卡等设备窃取客户信用卡信息、制造伪卡并冒取卡内钱款实施犯罪,具有明显的技术性和隐蔽性。

《白皮书》还介绍了该院办理的典型案例,如保荐人谢某内幕交易第一案。谢某作为证券公司高管,在多家企业IPO、注入优质资产、重组、买壳上市等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自行购买相关股票,并通知同为保荐人的妻子购买,共非法获利700多万元。针对该案中涉及谢某主体身份的界定、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的认定以及证监会公函的法律效力等新问题,公诉人翻阅各种书籍进行研究、与专业人士多次进行探讨、与证券监管部门加强沟通,最后以法理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层层深入逐一予以解决,终于让该案“破茧成蝶”,并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范例。

上海市金融法制研究会金融检察工作委员会主任、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宝富指出,金融逐步走向市场化、国际化,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也呈现新的变化,出现复杂性、系统性趋势。浦东检察院将在服务和保障浦东金融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特别是与金融监管机构多层次、全方位协作和协调,实现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为打造上海核心金融功能区建设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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