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铁腕整治 首家保荐人钉牌
2012-04-23 13:43:35 作者: 来源:财讯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针对上市保荐人工作粗疏失责,证监会展现铁腕整治决心。上市仅3个月即被揭涉假帐的半新股洪良(00946)上市保荐人兆丰资本,因未能履行职责遭证监会重判罚款4,200万元,更成历来首家遭“钉牌”保荐人,罚则为同类案件中最重。
证监会发言人并证实,有就其他上市保荐人展开调查,但不愿透露调查数目及涉及哪些个案。
兆丰否认指控 调查未完
兆丰资本否认对其错失的一切指控,但针对公司的纪律行动已结束。兆丰资本两名负责人,为洪良上市申请保荐人的主要人员,但两人均否认对上市申请负责,证监亦表明未完成对相关人士调查。
同类保荐人缺失个案中,此前以工银东亚于05年同意支付3,000万元作和解最高。虽证监会表示此前兆丰无任何纪律处分的纪录,但是次罚则却是有纪录以来最高。
揭5项缺失 尽职审查不足
证监会指洪良于招股书上披露严重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故对洪良的唯一保荐人兆丰资本作出调查。调查报告指,兆丰作为保荐人,共有五项不当缺失,包括尽职审查不足、及未能独立办事,甚至于递交上市申请当日时,才仓卒接触洪良供应商作尽职审查。
证监会指洪良未有填写其跟供应商和顾客的交易数据,而兆丰并未跟进遗漏资料。兆丰不单未有核实洪良所提供的特许经营商的姓名、地址、营业额等基本资料,多个跟洪良供应商和顾客的访谈,仅于洪良递交上市申请当日,才仓卒进行。
此外,证监会指兆丰进行尽职审查时,很多有关洪良的供应商、顾客等资料,都不当地依赖发行人所提供的资料。例如,洪良认为兆丰不应直接联络其客户及供应商,兆丰同意此安排,故所有访谈都由洪良安排,并有洪良代表在场。
兆丰亦未有质询,洪良指部分供应商及顾客拒绝与兆丰会面。兆丰亦经过洪良取得,部分洪良特许经营商的“独立于洪良书面确认”。证监会认为有关做法,都损害保荐人的独立性。
证监会亦指,洪良上市的大部分尽职审查工作,仅由兆丰初级和经验不足的员工,在未有充分监督下处理,而未有文件记录其对洪良进行尽职审查的工作,都为保荐人缺失。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称,“证监会对兆丰作出的处分,充分表示证监会强烈谴责该等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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