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电博尔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2%股权(编号:G312BJ1004897)
2012-04-24 08:57:27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4-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2-05-2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中华PE:
挂牌价格 1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4-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2-05-2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武汉华电武仪科贸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则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武汉国电博尔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三期3栋1层06号)
法定代表人 孙亦群
成立时间 2002-02-2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357687-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高、中、低压电力设备、直流系统及通信电源、电力相关设备的生产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职工人数 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武汉晨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8%
2 武汉华电武仪科贸有限公司 12%
3 孙亦群 11%
4 赵 昉 5%
5 汪喜霞 5%
6 黄 瑰 3%
7 张智英 3%
8 周剑虹 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6.705684 -1.345851 -2.03291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62.498131 289.695799 72.802332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武汉市恒通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2-12
评估基准日 2011-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49.38 445.02
负债总计(万元) 391.93 393.05
净 资 产(万元) 57.45 51.9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35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湖北振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武汉华电武仪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北省[420000]武汉市[420100]洪山区[420111]洪山区广八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 许建良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9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17773152-X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07X
批准单位名称 武汉华电武仪科贸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受让保证金3万元。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20%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①挂牌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两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索琳、毛远 联系电话 83568572、8356857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史千里 联系电话 010-66295519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陆艺 联系电话 010-6629565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