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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代夫妻“内幕交易”遭索赔

2012-04-24 10:54:44 作者: 来源:投资快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继黄光裕、杜鹃之后,又一对内幕交易“明星夫妻档”将站上民事索赔被告席。《投资快报》记者独家获悉,此前因内幕交易被判处缓刑和近千万罚金的谢风华、安雪梅夫妇将被投资者告上法庭索赔。

中华PE:

继黄光裕、杜鹃之后,又一对内幕交易“明星夫妻档”将站上民事索赔被告席。《投资快报》记者独家获悉,此前因内幕交易被判处缓刑和近千万罚金的谢风华、安雪梅夫妇将被投资者告上法庭索赔。其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表示,该股民因购买关联股票ST兴业遭受约3万元损失,相关民事索赔案件材料将于五一前提交法院。

保代人第一夫妻档的陨落

谢风华、安雪梅夫妇是中国第一代保荐人代表,内幕交易罪中涉及的两只股票分别为ST兴业以及万好万家。

在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5月25日,谢风华作为厦门大洲收购、重组兴业房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自己购买并叫妻子安雪梅购买ST兴业股票。谢风华通过其控制的账户买入ST兴业股票共计115000股,累计成交金额500684元,获利767.52元;安雪梅在明知有关信息是内幕信息的情况下,仍利用该内幕信息通过其控制的账户买入ST兴业股票共计208500股,累计成交金额1520678元,获利人民币136705.5元。

2009年5月18日上午,谢风华在制作天宝矿业借壳万好万家的重组方案期间又如法炮制,通过其控制的账户买入930600股,累计成交金额6671961元,获利5853915元;安雪梅则累计成交金额2047133.84元,获利1685066.16元。

2012年1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谢风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800万元人民币。判处安雪梅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190万元人民币,同时追缴夫妇二人的违法所得共计767万余元。至此,被称为“中国保代人第一夫妻档”的谢风华夫妇正式陨落。

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

关于此次投资者提起索赔的具体条件,许峰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事判决书,参照有关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理论,投资者至少应该满足如下条件:在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5月25日之间卖出过ST兴业股票的投资者或者在2008年12月25日及2009年6月30日到7月1日买入过ST兴业股票的投资者;在2009年5月18日卖出过万好万家股票或者在2009年6月25日到26日买入过万好万家股票的投资者。

许峰律师表示,作为资本市场弱势群体的中小投资者,虽然是内幕交易的直接受害者,却无法对内幕交易造成的损失获得直接的补偿,各界人士对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呼吁也非常多,但实际进展并不大。目前国内内幕交易索赔第一案--股民诉黄光裕案也因为管辖权异议而卡壳,进展不顺。“酝酿已久的司法解释应尽快出台,为内幕交易索赔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维护股民利益。”

关键词:保代夫妻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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