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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乌轮”事件收尾 称接受港交所制裁

2012-04-28 10:44:26 作者: 来源:网易财经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香港明报报道,高盛去年因发行文件出错导致的“乌轮”事件,拉锯数个月,在大部分投资者无奈接受回购方案下告一段落。事隔1年,港交所昨公布,上市科认为高盛违反《上市协议》,高盛“不承认也不抗辩”,但愿意接受制裁,上市委员会仅谴责高盛。

中华PE:

据香港明报报道,高盛去年因发行文件出错导致的“乌轮”事件,拉锯数个月,在大部分投资者无奈接受回购方案下告一段落。事隔1年,港交所昨公布,上市科认为高盛违反《上市协议》,高盛“不承认也不抗辩”,但愿意接受制裁,上市委员会仅谴责高盛,并指高盛事发后在窝轮市场自动停赛逾半年,故未拟再罚高盛停赛。

指高盛应更早停买卖

港交所昨日披露,向上市科呈交的数据显示,“乌轮”文件上的错误源自高盛外聘法律顾问拟备的发行公告及补充上市文件草稿”。不过,文件均经过高盛职员审阅及批准,该行对文件的准确性负有最终责任。

就较受争议的“乌轮”停牌时间,上市科指出,香港证券市场以披露为本,没有规定上市文件若有出错,证券须自动暂停买卖,而是有必要时始需要寻求停牌。不过,上市科认为高盛在市场出现混乱时未有足够迅速地要求权证停牌,认为高盛应在更早的时间申请暂停买卖该等权证。

就上述两点,上市科认为高盛已违反《上市协议》。高盛对上市科指其违反《上市协议》不承认也不抗辩,但接受上市委员会向其施加的制裁。

配合调查纪律良好 故不制裁

上市委员会表示,考虑到高盛与联交所充分合作,包括在2011年3月31日当日迅速同意联交所提出暂停该等权证的买卖;在调查中与上市科充分保持合作,过去的纪律亦良好等,遂决定谴责高盛。

委员会原本有意禁止高盛使用市场设施一段时间,惟考虑到高盛在去年4月至11月间主动暂停发行窝轮,并向联交所证明因此事而起的监管问题已妥善处理后,已于去年12月1日恢复发行结构性产品的能力,委员会认为没有必要作出这项制裁。

关键词:高盛事件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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