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创新大会透信号 金融机构IPO特殊监管或放开
2012-05-10 09:14:07 作者: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券商创新大会正式发布《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提出了证券行业改革创新11条举措。其中第7条提到“证监会机构部拟于年底前取消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募股上市审慎性监管标准(借壳上市的审慎性监管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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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创新大会正式发布《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提出了证券行业改革创新11条举措。其中第7条提到“证监会机构部拟于年底前取消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募股上市审慎性监管标准(借壳上市的审慎性监管标准不变)。实际上,券商IPO上市审慎性监管标准取消的决定,在大会召开前是被认为最不可能实施的政策之一。因为仅在4个月前的2012年1月1日,券商上市审慎性监管标准最新修订版本才正式实施,且其标准较修订前更为严格。
一位曾参与券商创新大会的某券商高管坦言,虽然该举措并非排在首列,但其制度变迁所包含的微妙意义,正彰显了郭树清与其前任尚福林之间的差异。但这也并不意外,这正符合其新股发行改革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券商IPO审慎性监管标准的取消,象征意义更大于实际意义。其透露出的象征意义更令人遐想。按新股发行改革市场化思路,放开证券行业IPO的特殊监管,传导着类似城商行、农商行、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公司IPO政策的放开的些许信号和猜想。
业内人士认为,取消券商IPO审慎性监管标准与郭树清上任后资本市场改革路线是一脉相承的最近推出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退市制度改革都反映出其推动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思路和决心,而取消券商IPO审慎性监管标准的做法,即是将券商公司与其他申请IPO的行业等同平等化对待。
监管层在进一步放开以往行政化手段对IPO审核的部分干涉,而放开券商IPO审慎性监管标准也是其中之一。其一方面推动有能力上市的企业IPO,另一方面主要要求加强上市公司的风险提示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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