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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炬:VC/PE才是新三板市场上最大投资者

2012-05-14 09:37:52 作者: 来源:金融投资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日前,证监会副主席在全国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表示,今年将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并就备受市场关注的有关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条件,转板等问题发表了最新意见。

中华PE:

日前,证监会副主席在全国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表示,今年将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并就备受市场关注的有关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条件,转板等问题发表了最新意见。对此,成都鼎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红炬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专访时称,VC、PE才是新三板的最大投资者。

希望发现优秀企业

“新三板最大的投资者就是VC(风险投资或者创业投资)、PE”,陈红炬的理由有二:一是能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应该是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技术力量强,有明确的上市意愿,而这些也正是VC、PE在选择投资对象时需要重点考察的内容。

另外一个理由是,从新三板的投资主体来看,可能主要还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特别是在新三板试点扩容初期更是如此。事实上,大多数机构投资者不仅仅为了企业自身的扩张需要,也不是短线炒作者,而是希望能在新三板市场上发现好公司,实施创业投资。

在陈红炬看来,以创业投资为己任的VC、PE也愿意以新三板为平台,发现优秀企业。因为无论对挂牌企业实施审批制还是备案制,有关部门在新三板挂牌时都将进行“过滤”,能够在新三板挂牌的这些企业应该是一些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同时,这些企业的信息披露会比非挂牌企业充分,这也便于VC、PE了解这些企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VC、PE还将节省一笔考察成本。“当然,这些企业挂牌后,由于受关注度更高,再加上做市商的引入也会提高交易价格,这样难免会使VC、PE早期项目的投资成本上升。”陈红炬估计。

其他机构也可当保荐人

陈红炬建议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实施“备案制”,因为如果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也像场内市场那样实施“审批制”,那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权力寻租”现象。

对于管理层关于“新三板将不设硬性财务指标,挂牌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存续期限。”的表态,陈红炬认为,对挂牌企业的条件虽然没有硬性方面的要求,即没有量化指标方面的要求,但一些描述性要求还是应该有的。

在谈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保荐问题时陈红炬认为,挂牌企业也需要保荐人,而这些保荐人不能只限于券商,其他投资机构如创业投资机构也可以充当保荐人。“也许有人担心,如果充当保荐人的投资机构同时又是这家挂牌企业的股东,会否因为自身利益而将不合格企业保荐挂牌,其实,这完全可以避免。”陈红炬说,其办法有二:一是规定充当挂牌企业保荐人的投资机构不能与被保荐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二是将这一内容列入合规性审查的内容之一。

据悉,管理层还就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转板问题有所表态:新三板将引入转板制度,挂牌企业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转板,经过公开发行审核和新股发行上市两个程序而成为上市公司。陈红炬说,这也有助于VC、PE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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