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艾华集团:深陷股权纠纷 又现“直投+保荐”利益

2012-06-06 10:38:57 作者: 来源:千龙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有媒体戏言,“艾华集团IPO,不走寻常路。”这一说法源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自我曝光式的招股书披露。 近日,艾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中华PE:

有媒体戏言,“艾华集团IPO,不走寻常路。”这一说法源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自我曝光式的招股书披露。
  
近日,艾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电极箔的生产与销售及电容器生产设备的制造。

查阅艾华集团招股书,风险提示章节首先提示的即是发行人与台湾永开存在的纠纷及可能要承担的补偿责任风险。当然,不仅有经济纠纷,披露的还有发行人原股东伪造台湾股东签名等丑闻。不仅如此,艾华集团再现“直投+保荐”利益链,也值得投资者关注。

曾是“假合资”且伪造股东签名

艾华集团的前身,中外合资企业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由资江电子厂和台湾永开合资设立。其中,资江电子厂出资人民币522万元,占75%;台湾永开占25%.

但是自从台湾永开签订合资经营合同、章程后,在实际出资时并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因此在1994年7月28日,资江电子厂与台湾永开签订《协议书》明确资江电子公司的所有投资全部由资江电子厂承付,全部股权归资江电子厂所有;台湾永开不享有股权,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公司完全由资江电子厂经营。

至此,假外资企业资江电子一边享受着中外合资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一边却将台湾永开完全撇在了旁边,甚至包括台湾永开的签名也越俎代庖帮着签了。

据招股资料显示,资江电子公司后续的重大决议事项涉及到台湾永开、林菁华的印章及林菁华、叶嘉慧签字系由资江电子厂提供。除1993年设立资江电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文件及1994年的《协议书》外,其他涉及工商登记等文件中存在“林菁华”和“叶嘉慧”的签名字样以及涉及台湾永开及林菁华先生印鉴等,均为资江电子厂在无法联系台湾永开及相关方的客观情况下擅自所为。

面临多重诉讼风险

上述种种行为,必然成为艾华科技IPO路上的绊脚石。虽然2007年资江电子公司已变更为内资企业,且于2009年11月整体变更为艾华集团,尽管“假外资企业”期间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已由艾华集团全部补缴完毕,但麻烦远不仅于止。

台湾永开作为资江电子公司的名义股东可以基于名义持股的事实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发行人原股东资江电子厂主张一定的报酬。事实上,自2010年6月,台湾永开已多次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支付报酬的要求。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亦就报酬事宜与台湾永开方面达成初步意向,但是仍然可能因为要求报酬之具体事项的变化引起发行人原股东资江电子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与台湾永开之间的相关纠纷。

因为伪造签名,发行人原股东资江电子厂可能面临台湾永开方面的侵权诉讼。同时,发行人原股东资江电子厂的股权归属也是个绕不开的问题,由于资江电子厂与发行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在资江电子厂可能涉诉时,台湾永开可能连同发行人一起提出诉讼。

又现“直投+保荐”

虽然证监会明确禁止“保荐+直投”,但换汤不换药的“直投+保荐”也依然存在利益输送等方面的隐患。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是稀缺资源,在大批企业排队上市的情况下,利益“大蛋糕”带来的吸引力巨大。艾华科技的保荐人平安证券也不例外。

2010年10月,艾华集团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平安财智对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8.00元,增资金额为5,000万元,新增股本625万股,其余4,3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平安财智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17%,成为第三大股东。

平安财智正是艾华科技保荐人平安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在艾华科技IPO前夜,平安财智突击入股,“直投+保荐”再次华丽上演。创业投资资深人士表示:“全资子公司平安财智持有艾华科技股份后,平安证券作为保荐人的客观公正性就很难保持,为了自身利益,很容易做出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同时,该人士指出,直投可以给券商带来直接利益,券商获得超额利润的欲望,会驱动承销时把发行价定得比较高。

据记者了解,直投快手平安财智的口碑并不让人放心,包括贝因美在内的多家企业就曾遭遇其解禁即获利抛空的手法。

关键词:艾华集团深陷
分享到: 更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