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拟向股东定向增发 募集资金不超20亿
2012-06-12 12:01:36 作者: 来源:中国民航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6月12日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拟经证监会批准后向控股股东南航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65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南航公告称,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均为美元贷款)本金,补充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和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6月8日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6.31%的90%为参考利率测算,假若发行股数达到上限,并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节省利息费用1.14亿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而以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发出的6月12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每股4.30元。
公告称,南航将在证监会核准此次非公开发行后的6个月内择机发行,并由南航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同时其认购的股票在发行结束3年内不得转让。南航股票在从即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而5月31日,南航审计通过的2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将分配现金股利2元,故其分配完毕后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产生影响.
资料显示,南航在2013年2月28日前需要偿还的美元贷款本金折算成人民币合计为35.91亿元,在本次募集资金达到20亿元上限的情况下,其资产负债率将从71.17%降至69.66%,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将增加约6.17%。考虑到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南航集团此次认购南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可能会触发南航集团向其他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还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南航集团免于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南航集团可免于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程序),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南航集团免于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议案。
早前因此次定向增发而停牌的南航也将于6月12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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