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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负刑责新规争拗 14投行拟联名反对

2012-06-13 10:39:19 作者: 来源:腾讯财经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香港明报报道,证监意在收紧新股保荐人监管的新规,将咨询至7月初为止。当中争议最大的,是招股文件失实,保荐人将要负上刑事责任,大小投资银行皆强烈反弹。市场消息透露,目前已有14间投行连成一线,计划以联署方式去信香港证监表达反对意见。

中华PE:

据香港明报报道,证监意在收紧新股保荐人监管的新规,将咨询至7月初为止。当中争议最大的,是招股文件失实,保荐人将要负上刑事责任,大小投资银行皆强烈反弹。市场消息透露,目前已有14间投行连成一线,计划以联署方式去信香港证监表达反对意见,较特别的是,除了欧美投行外,以往甚少“搞对抗”的中资行亦参与其中。不过,对于投行的反对意见,有立法会议员不表认同,认为全球大趋势是加强市场监管,香港不能例外。

近年香港新股接连爆煲,投资者怨声载道,令证监会挟民意推出的监管保荐人新规,现时获通过的机会甚大。不过,自感遭针对的投资银行界却反弹甚大,现时有14家投行将联署表达反达意见。

投行:审查不可能滴水不漏

有参与联署的投资银行家称,证监将所有责任推向保荐人,要求保荐人在新股上市上做到“WaterProof(滴水不漏)”,“这是不可能的任务”。他指出,参与上市过程有多个专业团体,包括会计师、律师及估值师等,“大家都是专业人士,不可能要求我们去挑战人家的专业,既然如此,则大家都要负上责任,而不是要投行负全责。”

早前有消息指出,众投行为阻止证监新规去马,已聘请了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企业诉讼部合伙人陈翊庭等人作参谋。陈翊庭曾为港交所的高管。据悉,现时参与联署的,除了欧美资大型投行外,亦包括中资券商,如中银国际及中金等。

学者:可于招股书列保荐人往绩

对于保荐人要负上刑事责,业界反对声音强烈,在昨日一个论譠上,新华汇富融资有限公司董事甄文星指出,证监修例缺乏整体性及前瞻性,每次只是“见招拆招”,如遇上金融海啸及民企爆煲,才赶忙推出新监管政策,未有充分考虑业界意见。亦有声音反对监管机构过分介入,科技大学财务学系系主任陈家乐提出,可在新股招股时、于招股书上列出保荐人过往表现,让巿场自行决定是否投资。

证监会是次修例的重点,是保荐人须就疏忽负上刑事责任,最严重可罚款70万元及监禁三年。早前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出席公开场合时表示,就咨询收到大致正面的意见。

有“股坛长毛”之称的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亦赞成证监修例,他指保荐人拥有专业资格,应该为监管不力付上责任,不然会损害投资者利益;即使上巿公司刻意隐瞒,保荐人亦有责任查核、做足功课。有反对声音指,加强保荐人监管会影响本港新股巿场发展,David Webb则持相反看法,他指修例可提升本港巿场质素,将吸引更多投资者。不过他就反对限制保荐人数目,认为联席保荐人之间可分担工作及责任。立法会议员汤家骅亦认为,不能靠巿场自行判断是否相信保荐人,应由监管机构保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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