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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股权转让价格隐而不报 IPO路上李鬼挡道

2012-06-18 10:07:15 作者: 来源:新金融观察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6月6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海洋王’)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拟发行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50%,拟于深交所上市。

中华PE:

6月6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海洋王’)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拟发行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50%,拟于深交所上市。

资料显示,深圳海洋王是一家成立于1995年8月的民营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涵盖固定照明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和便携照明设备三大系列。

记者在搜索“海洋王照明”时发现颇为有趣的一点:市场上还存在着多家以“海洋王”命名的企业,这些公司与拟上市的深圳海洋王的经营范围大致相同,但记者在仔细分辨之后发现这些公司与深圳海洋王没有任何关系,有可能是一些皮包公司。

另外,记者发现深圳海洋王的招股书“漏掉”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明杰去年转让给182名公司员工股权的价格,有会计师推测此行为可能是出于规避计提管理费用的考虑。外困加内忧,深圳海洋王上市之路并不平坦。

市面惊现多家“海洋王”

记者经过核查发现,除深圳海洋王外,市场上至少还存在6家公司在使用“海洋王”这一商号及销售“海洋王”的防爆照明产品。记者仔细比对深圳海洋王招股书后发现,这6家公司均与发行人毫无关系,招股书也无特别说明。这些山寨海洋王很大一部分集中在江浙一带,其中注册时间较早的有上海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9日黄浦分局取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高爱英;乐清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08年8月4日温州市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管光贤;浙江海洋王防爆电器有限公司,2009年3月6日浙江省工商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李荣阳;永嘉县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9月1日永嘉县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姚兰媚;乐清海洋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9月3日温州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温岭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10月14日台州工商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陈爱琳。

对此,有知情者从网上向记者报料称,上述公司都为仿冒海洋王品牌从事诈骗活动的皮包公司,自己并没有生产能力,许多客户曾经上当受骗。

记者在翻阅招股说明书时发现,2010年3月,“海洋王”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12年4月,“海洋王”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一位资深律师指出,由于“海洋王”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商标。在驰名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因此上述公司在名称中使用“海洋王”字眼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出现众多“李鬼”的情况,一种可能是保荐机构经验不足,疏忽大意,另外一种可能是保荐人刻意隐瞒的结果。调查发现,实际控制人周明杰非常有保护意识,在商标局注册的1200多项新老知识产权里,周明杰均为第一署名人。

记者拨打招商证券预留电话,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随后拨通深圳海洋王董事会办公室的电话,但是工作人员却以“董秘陈慧在外出差”为由挂断电话。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市面上存在如此多的同名同行业公司,势必引起投资人和市场的混乱,带来潜在的风险。深圳海洋王是否与这些公司存在品牌、商誉等潜在纠纷,目前不得而知,因此对拟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或许会带来不利影响。

股权转让价格隐而不报

姑且先将这些“李鬼”公司暂时搁置一边。记者在翻阅招股说明书时还发现,2011年6月16日,海洋王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周明杰向李彩芬等182名自然人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3368.6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数的9.6246%,但招股说明书却漏掉了股权转让价格,这在拟上市公司中是较为罕见的。

对此,毕马威会计师仝延龙指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海洋王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转让股权,如果价格低于公允价格,应视为股权激励,以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即计提管理费用。深圳海洋王没有披露股权转让价格,也没有提股权支付,可能是为了规避股权支付,少计管理费用。

2011年,海洋王管理费用为15003.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34%。在海洋王列出的14项管理费用的明细中,股权支付未见踪影。结合深圳海洋王2011年的净利润来看,似乎可以看出规避计提管理费用的原因,该公司2011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8989.85万元,较2010年仅增加198.54万元,同比增幅为1.06%。仝延龙指出,只要略微计提一下管理费用,则海洋王2011年净利润增幅就将为负,甚至不排除大幅下滑的可能。

除去高昂的管理费用,深圳海洋王的其他期间费用也十分高企。公司最近三年的账务表显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期间费用分别为54884万元、63423.49万元和70769.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69%、53.46%和53.50%。其中,以上三年的销售费用分别为42043.4万元、49957.27万元和56011.26万元,分别占到了当年营收的43.42%、42.11%和42.35%。

资料显示,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和福利费、差旅费、市场推广费、房租水电管理费和运杂费。在同类上市公司中,中小板的勤上光电(16.86,0.15,0.90%)去年销售费用在营收中所占的比例为5.9%,今年刚在创业板上市的远方光电,其2010年销售费用占营收的比例也仅为7.3%,去年前9个月的数据则为7.4%,而这两家公司每年的销售费用都在5000万元以下。

综上所述,面对着众多“李鬼”挡道以及高昂的期间费用对利润的侵蚀,深圳海洋王能否上市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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