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丽德化工有限公司15%股权(编号:G312SH1006150-2)
2012-07-03 08:50:56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7-02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中华PE:
挂牌价格 533.6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7-02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众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丽德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东部开发区望东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承道
成立时间 1992-07-06
注册资本 美元 3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1967-4
经营范围
生产印染涂料、印染助剂、粘合剂、机电、机械、金属、建筑、日用等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以及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危险品、钢材、水泥、贵金属、稀有金属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4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台湾阡彩股份有限公司 39.67%
2 香港民亿实业有限公司 28.33%
3 吴婉茹 17%
4 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1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87.550000万元 160.050000万元 129.4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876.800000万元 135.550000万元 3741.2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31.620000万元 216.150000万元 169.3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29.070000万元 277.410000万元 3751.66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2-29 146.980000万元 -132.550000万元 -132.55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418.300000万元 86.190000万元 3332.11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3-07
评估基准日 2011-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318.910000万元 2299.32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354.150000万元 1775.8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673.060000万元 4075.18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66.090000万元 166.0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66.090000万元 166.090000万元
净资产 3506.970000万元 3909.0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86.363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33.6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付人民币161万元(含保证金转为价款部分)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其余款人民币372.6万元必须按付款要求,汇至出让方的指定账户,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支付完毕(分期付款的间隔不得大于90天,每次付款金额不得小于12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分期支付的交易价款,必须以相应的资产作合法担保并按同期的银行利率承担相应的利息费用。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前已签订的一切合同、协议及董事会决议继续履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1600000元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且作为部分成交价款结算。在挂牌期间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认的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结算,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无息返还。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需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正常存续的单一的企业法人或境外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支付能力;
3.受让方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茅台路567号一幢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3410000-26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众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32090640
受托机构联系人 施琴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