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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被证监会“约谈” 金河生物带病上市存隐患

2012-07-03 10:52:11 作者: 来源:大众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去年11月23日,金河生物IPO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但新股发行批文却迟迟未下发。今年6月27日,答案终于揭晓:由于公司招股书引用了“失效专利”做上市宣传之用,导致公司上市出现“污点”。

中华PE:

去年11月23日,金河生物IPO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但新股发行批文却迟迟未下发。今年6月27日,答案终于揭晓:由于公司招股书引用了“失效专利”做上市宣传之用,导致公司上市出现“污点”。与此同时,公司保荐人也遭到了证监会的“约谈”。

上市计划曾夭折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金河生物主要从事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饲用金霉素、盐酸金霉素和盐霉素。实际上,作为食品制造业公司,金河生物10多年前就曾筹备过企业上市。

2000年,金河生物的前身华蒙金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蒙金河”)与另外四家机构股东合资成立内蒙古金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金河技术”),并计划以此为主体筹备上市。

然而四年后即2004年,华蒙金河却打起了“退堂鼓”,当初成立的金河技术最终也被清算。据当时的清算报告,金河技术原先6800万元的股东出资缩水了17%。

此后,其他股东投资款按原出资额予以清退,其余资产、负债则由华蒙金河全部承继。华蒙金河直至2008年才付清了全部退股款。

保荐人尽职“不完善”

时隔10余年之久,公司再次筹划企业上市,这次依然不顺利——2011年7月,公司首发申请过会,但却迟迟拿不到正式批文。

2012年上半年几乎结束时,金河生物IPO受阻原因才“揭晓”。6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黄健、韩杨在保荐金河生物IPO项目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该公司使用的一项专利已失效事实核查不充分。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监会于2012年4月25日决定对黄健、韩杨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其中,黄健为工商管理学硕士,从事投行业务工作16年,现为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韩杨,经济学硕士,从事投行工作超过10年,现为投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实际上,“拟上市企业”使用“失效专利”做宣传,是一大硬伤。该例子已经在苏州恒久体现的很清楚。2010年6月11日,由于对5项核心专利的真实情况“有所保留”,苏州恒久首发申请连续被否。与金河生物不同的是,苏州恒久发行人上市资格被取消,募集资金须“连本带利”退还,公司“中介机构”被出具警示函,相关责任人被暂停保荐资格。对于证监会的“轻判”,金河生物方面有何看法?对此,记者多次致电上市公司,但公司证券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带病”上市隐患重重

除此之外,公司身上诸多隐患也成为市场极为担忧的问题。其中有关公司“历史沿革混乱 出资严重不实”、“国有股权转让不规范”等质疑更是铺天盖地,但公司从未做出过任何澄清。而最引人担忧的自然是公司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

2009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接到环境保护部信访办转送的群众举报材料,反映金河生物生产废水不经处理,而是通过暗管排放到20里之外的一片沙地,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源,附近水井出现发臭有异味的现象。内蒙古环保厅立即责成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派出执法人员,赴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就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环保调查人员现场调查,公司确实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所排废水利用约26公里黄灌渠和14公里管线均排入企业自建的农牧业示范园区内。虽然这一示范区不属于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但超标污水长期排放会对示范区内浅层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

2009年8月26日,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向公司下达了“呼环罚先告字[2009]第31号”《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针对违规生产土霉素碱、污水事故池无环保审批、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处以1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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