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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爽约定向增发苏宁电器 面临着融资压力

2012-07-09 10:38:23 作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如参与增发新华保险账面亏损将超过2.4亿,苏宁保留追究违约责任权利,刚刚获批发行不超过100亿元次级定期债务的新华保险,日前选择了爽约苏宁电器的定向增发。苏宁电器上周公布最终定向增发方案,原本增资对象新华保险许诺的8亿元增资缺席。

中华PE:

如参与增发新华保险账面亏损将超过2.4亿,苏宁保留追究违约责任权利

刚刚获批发行不超过100亿元次级定期债务的新华保险,日前选择了爽约苏宁电器的定向增发。

苏宁电器上周公布最终定向增发方案,原本增资对象新华保险许诺的8亿元增资缺席。对此,苏宁电器称将保留根据《认购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南都记者昨日未获得新华保险对此事的官方回应。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业内人士分析称,新华保险的最终违约,一方面是苏宁电器的增发价高出现价,以上周五收盘价计算,如参与增发新华保险账面亏损将超过2.4亿,另一方面新华保险本身也面临着融资压力,其刚刚获批发行不超过10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

新华保险8亿元爽约

苏宁电器上周末公布了定向增发方案,3.87亿股增发股将于7月10日上市。据2011年6月16日苏宁电器公布的《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增发的价格为每股12.15元,较上周五的收盘价8.5元而言,增发对象完成增发每股将亏损3.65元。

据预案显示,公司原发行对象为润东投资、弘毅投资和新华保险三家,润东投资、弘毅投资认购股数和金额未发生变化,但新华保险却临时爽约。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由4.5亿股变成3.8亿股,募集资金由55亿元减少为47亿元。按苏宁电器增发方案,由于新华保险未能参与认购,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新华保险的违约成本究竟多大?据悉,苏宁电器与三家增发对象曾约定,“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有法律人士对此表示,苏宁电器未公开双方约定的赔付合同,“苏宁电器和新华保险签订的是民事合同,一般来说,没有履行合同,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强制履行合同。或者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就要相应的赔偿。”南都记者昨日未获得新华保险对此事的官方回应。

光大证券昨日也在研报中指出,“公司将保留根据《认购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我们认为由于新华保险的协议认购金额为8亿元,占比较小仅14.5%,因此违约对公司的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影响不大。”

关键词:新华保险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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