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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拒为曲线私有化开绿灯 指责不合规

2012-08-01 10:37:48 作者: 来源:腾讯财经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香港信报报道,上市公司私有化、卖壳等并不鲜见,但近日有上市公司拟施展财技,把现有资产曲线私有化,仅刻意安排维持上市公司的地位,并且卖壳,但这不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港交所(388)拒开绿灯。

中华PE:

据香港信报报道,上市公司私有化、卖壳等并不鲜见,但近日有上市公司拟施展财技,把现有资产曲线私有化,仅刻意安排维持上市公司的地位,并且卖壳,但这不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港交所(388)拒开绿灯。

《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才可以继续买卖,否则会被要求停牌,甚至除牌。

根据港交所昨天发表的上市决策,不记名地引述某上市公司计划透过三个步骤达至曲线私有化的目的。

该上市公司计划先透过把主要业务注入全资子公司,然后把子公司的股份,以实物分派予上市公司的股东,这必先获得公众股东批准。

其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现金向小股东收购子公司的股份;第三,控股股东把其在上市公司的权益出售予第三方。

假如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只会继续经营余下业务,这些业务不但出现亏损、负营运现金流,占交易前的总资产和收入仅6%。由于新入主的股东无意注资或进行集资活动,上市公司声称会透过扩大客户基础进一步开拓余下业务,故仍然符合上述《上市规则》的要求。

然而,港交所不同意,认为该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未能证明在交易完成后,拥有可行和可持续的业务;同时,其业务计划缺乏具体细节,未能显示营运规模或财务状况在短期内会有任何重大增长或改进。

港交所指出,未能符合该规则的上市公司,都属于高度投机性的公司,公众投资者对其业务计划及前景一无所知,令市场揣测公司日后可能进行收购;因此,容许这些上市公司的股份继续交易和上市,或会损害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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