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编号:G312SH1006301)
2012-08-09 08:38:57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挂牌价格 727.93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8-08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辽宁 标的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姚北路58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勋
成立时间 2001-10-1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2887642-7
经营范围
生产、研制、开发混凝土新型建筑材料制品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大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合成厂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09.304457万元 -314.479671万元 -310.72708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70.713217万元 127.244348万元 743.468869万元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76.992431万元 -56.741945万元 -56.76369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13.844456万元 159.648500万元 1054.195956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79.694439万元 -61.945909万元 -61.94590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83.440609万元 101.917649万元 681.52296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7-31
评估基准日 2011-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26.180000万元 731.3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04.340000万元 303.6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130.520000万元 1034.97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07.040000万元 307.04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07.040000万元 307.040000万元
净资产 823.480000万元 727.9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27.93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占用的土地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标的公司,土地所有权人为南关岭街道姚家村民集体。由于当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所需资金额较大,标的公司无力支付,由其上级单位即转让方支付,该项土地资产在转让方账面,标的公司已声明该项土地资产实际权利人为转让方。
在标的公司院内有未在固定资产账面列示的2处建筑物(主车间、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名称为标的公司。由于当初购买两处房屋所需资金额较大,标的公司无力支付,由其上级单位即转让方支付,该资产在转让方账面,标的公司已声明该资产实际权利人为转让方。
上述土地和房屋未包括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2)标的公司于2006年底将生产主体设备出售给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服务总公司,现以租赁的形式使用这些设备。主体设备未包括在本次评估范围内,该设备每年签订一次租赁合同,年租金128万元。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727.93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服务总公司部分资产、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三宗项目为捆绑转让,共设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三宗项目的举牌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500万保证金至“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项下的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三宗项目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的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三宗项目将联合竞价,竞价增值部分将在竞价实施方案中明确。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联交所规定返还。
2.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500万保证金是对于三宗项目的保证,三宗项目中全部或任一项目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的;⑦三宗捆绑项目未能全部按上述约定履行的;⑧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6.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同时须受让“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服务总公司部分资产和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两宗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方式申请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大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合成厂
注册地(住所) 大连市甘井子区山西街23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谭雪峰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981677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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