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哥伦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5%股权(编号:G312SH1006381)
2012-09-28 08:33:17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挂牌价格 1106.885436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09-27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泰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哥伦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外高桥保税区日京路79号第五层D部位
法定代表人 刘选
成立时间 2003-02-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4762132-3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职工人数 3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55%
2 上海玖鸿投资有限公司 35%
3 上海合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262.266246万元 135.244164万元 102.78556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912.659585万元 12813.758398万元 4098.90118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锦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9467.898498万元 164.926576万元 128.64272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595.077782万元 13598.962160万元 3996.11562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锦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57727.839278万元 -2103.310352万元 -2103.31035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658.929350万元 36663.338515万元 1995.59083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8-16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方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8658.920000万元 38675.8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6663.340000万元 36663.340000万元
净资产 1995.590000万元 2012.52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06.885436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有其他2方股东,该2方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次转让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106.88543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有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2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除保证金外)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并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除保证金外)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报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证明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纪录,表示受让意愿时未涉及重大法律诉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2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珠海国际科技大厦1403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章艳琴 联系电话 010-51918747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陆渊杰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泰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3061197
受托机构联系人 徐大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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