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携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26%股权(编号:G312SH1006422)
2012-10-26 08:54:44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挂牌价格 424.38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10-25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携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钱桥镇奉拓公路2755号
法定代表人 范欢菁
成立时间 2002-12-1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4562387-8
经营范围
工程橡胶、橡塑制品,钢结构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钢结构制品安装(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5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范欢菁 43.666%
2 上海华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26%
3 上海市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
4 王秀萍 8.667%
5 郑骏 8.66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17.241566万元 -130.834642万元 -147.60515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48.499732万元 1878.606374万元 1469.893358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64.508483万元 153.440681万元 127.26199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647.435089万元 1915.400789万元 1732.0343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1295.125314万元 -156.106500万元 -154.57038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248.173112万元 940.850137万元 1307.32297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10
评估基准日 2012-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元照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446.457387万元 2457.009579万元
固定资产 252.686894万元 262.516182万元
无形资产 10.425751万元
其它资产 0.164959万元
资产总计 2699.144281万元 2730.116471万元
流动负债 1317.907678万元 1315.517678万元
负债总计 1317.907678万元 1315.517678万元
净资产 1381.236603万元 1414.59879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67.79568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自然人股东未放弃优先收购权。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人通过其代理会员向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后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摘要(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1、根据2011年12月26日上海携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上海华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持有被评估单位26%股权,但享有被评估单位30%的收益权;并同意上海华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被评估单位26%股权转让,且受让方受让该股权后,仍将享有被评估单位30%收益权。
2、被评估单位向XXX公司租赁使用的厂房、办公大楼将于近期拆除后重建标准厂房,另被评估单位在租赁区域自建的厂房(试验机房、冷作车间厂房、金工成品仓库及办公楼内改造过的实验室)也将于近期拆除,其中油漆房已在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勘查前拆除,试验机与金工成品仓库在评估报告出具日之前已拆除(即6月份拆除);根据出租方与评估单位(暨承租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被评估单位建设(改造)的建筑物所发生的费用,出租方不予赔偿;被评估单位建设(改造)的建筑物残值及发生的拆迁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另出租方在奉拓公路XXXX号地块西南方向新建厂房(近1300平方米)将参考市场价格租赁给评估单位使用。
3、根据被评估单位2011年12月26日形成的上海携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股东会(暨董事会)纪要,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前计提16位原工程厂转制进评估单位尚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的职工安置费995,639.03,元,该款项在2012年4月9日已支付给冯某等16位职工784,326.46元,剩余款项211,312.57元尚未支付。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24.38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7.3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证明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27.3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华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诸陆西路2883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瀛超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143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2580055-836
受托机构联系人 吴学红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