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8%股权(编号:G312SH1006431)
2012-10-30 08:43:50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挂牌价格 2.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10-29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机械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金杉至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首都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孙笳
成立时间 1995-05-1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0142838-0
经营范围
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生物制品(药品除外)、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轻工材料、针纺织品、木材、劳保用品、装饰材料、矿产品;销售本公司开发的产品(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承办展览会展销会;经营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及直属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协作;服装加工;仓储服务。***
职工人数 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科集团公司 49.6%
2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1.6%
3 机械工业部北京机电研究所 1.6%
4 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研究院 1.6%
5 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二研究院 1.6%
6 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三研究院 1.6%
7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 1.6%
8 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 1.6%
9 冶金工业部自动化研究院 1.6%
10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6%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20000万元 -2.1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85.240000万元 1147.760000万元 1537.48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0.280000万元 -0.28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684.980000万元 1147.760000万元 1537.22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海华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10
评估基准日 2011-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靖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776.420000万元 776.420000万元
固定资产 0.400000万元 0.3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046.820000万元 1046.79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147.760000万元 1147.7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147.760000万元 1147.760000万元
净资产 -100.940000万元 -100.9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80776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0.6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胜古庄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高少辉 联系电话 010-5191539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金杉至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87555060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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